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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 骑车走路不守规矩要罚款
发布时间:2010-08-25 16:34:17
    本报讯 (记者 晋峰 通讯员杨杰)闯红灯、跨护栏、随意穿越马路、骑车带人、不按规定车道通行……这些行人和骑车人的违法行为看似“无关紧要”,却带来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严重影响了省城的交通秩序和对外形象。为解决这一交通顽疾,省城从即日起展开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顿。

    行人、骑车人不守规矩,随意通行的情况在太原市非常普遍,这些被群众漠视的“小问题”,却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明文规定,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太原市的交通秩序。特别是在上下班高峰期,几辆闯红灯或是在机动车道内通行的自行车、电动车就能影响一个路口的通行,甚至造成严重的交通拥堵。同时,行人和骑车人的这些不良习惯,也给自身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去年,太原市发生涉及行人的交通事故529起,造成77人死亡,548人受伤;发生涉及电动车的事故378起,造成18人死亡,431人受伤;发生涉及自行车的事故336起,造成30人死亡,351人受伤。上述三类事故相加,起数占到全部事故的近七成,死亡人数则占到一半以上,受伤人数也达到六成左右。而仅今年1月到3月,行人、骑车人又有35人死于交通事故。

    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整顿的重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行人通过路口不按灯、不按线通行,横过马路时不走人行横道,在机动车道内行走等。二是非机动车闯红灯、走机动车道、人力三轮车安装机械动力装置等。通过整治,要实现行人和非机动车出行“按灯停走、按道通行”和路口机动车通行效率明显提高的预期目标。行人和骑车人如违反交通法规,将视情况处以5元至50元的罚款。

    行动中,各城区交警大队首先要对所辖区域路口的停车线和人行横道进行摸底,对设置不清晰的要及时上报并修复。同时,执勤交警要按照“管、劝、纠、宣、处”的工作方法,积极对行人和骑车人的违法行为进行管理。配合整顿行动,各新闻媒体将作深入报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志愿者队伍也将开展经常性的交通违法劝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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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太原晚报 编辑:中国环境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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