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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码驰援光伏产业 四部委联手力推“金太阳”
发布时间:2012-11-13 15:59:52

    通知称,将支持应用条件好的省(区、市)和市(县)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每个省示范市(县)原则上不超过3个。对光伏发电入社区、入家庭项目,根据投资成本情况,在金太阳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补助标准基础上予以适当增加。

    为扶持正深陷资金链紧张和双反案漩涡中的中国光伏行业,10日财政部联合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组织申报金太阳和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下称《通知》),将在今年上半年金太阳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作基础上,于今年年底前再次启动一批示范项目,对光伏发电项目再度伸出扶持之手。

    通知称,将支持应用条件好的省(区、市)和市(县)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每个省示范市(县)原则上不超过3个。鼓励与新能源城市、绿色能源示范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等相结合申报项目;地方应安排配套资金,与中央财政支持资金形成合力,配套资金落实、政策保障有力的地区将优先予以支持。

    此外,为引导技术进步,鼓励新技术和产品的应用示范,支持以光伏发电为主的微电网技术集成及应用示范,并将根据投资情况给予财政补助。积极拓展应用领域,鼓励在学校、医院、社区、公共建筑、市政等领域安装光伏发电系统。

    在补助标准方面,通知明确,为鼓励项目加快实施,补助标准与批复及竣工时间挂钩。对光伏发电入社区、入家庭项目,根据投资成本情况,在金太阳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补助标准基础上予以适当增加。

    2009年“金太阳”一期补贴力度达到总投资额的50%-70%。但一期工程执行效果不尽如人意。截至2010年年底,39个项目被取消。2011年6月,“金太阳”二期工程项目规模较一期大大缩减。2012年2月1日,财政部、住建部和国家能源局再次发布通知,启动2012年金太阳示范工程。其中,对用户侧发电项目补贴标准从9元/瓦下调至7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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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中证报 编辑:中国环境频道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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