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肇事后拒不接受处理,为了躲避公安部门的处罚索性躲了起来。槐荫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经过近半年的侦查,终于在肇事者徐某的老家齐河将其抓获。
据槐荫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介绍,2011年12月14日15时许,齐河县祝阿镇徐某酒后驾驶鲁NTF7××三轮摩托车,由北向南行驶至槐荫区匡山蔬菜市场东侧南北路时,与董某驾驶的由南向北行驶的轿车发生事故,造成轿车损坏。经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徐某系醉酒驾驶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在案件进一步调查处理过程中,民警多次打电话联系,徐某均以没钱为由拒不到案接受处理。该案刑事立案后,徐某为逃避公安机关的调查处理,干脆将手机关闭。民警多次到徐某昌打工的匡山蔬菜批发市场及其可能租住、借住的地方进行细致排查,并将徐某昌的信息进行网上信息研判,均无下落。
民警分析,徐某极有可能返回老家谋生,并及时和当地派出所取得联系。
5月28日下午,民警得知徐某在老家,立即驱车赶往齐河县祝阿镇。在祝阿镇派出所的配合下,将正在村里帮别人盖房子的徐某一举抓获,并为其办理了刑事拘留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