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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确定节能减排目标 明年底七区禁行黄标车
发布时间:2012-04-06 15:48:26

    2013年底,岛城七区将不许黄标车上路;青钢等企业启动搬迁和升级改造;新建“两高”企业必须入园……4月5日,记者从青岛市环保局获悉,《青岛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出台,根据规划目标,到2015年,青岛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将比2010年降低17%,全市实现节约能源标准煤1000万吨,岛城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减少12.1%、14.8%。为了实现这些目标,一系列环保举措即将执行。

    1新建“两高”企业必须入园

    为保证2015年顺利实现减排目标,今后,岛城将对“两高”行业新增产能进行严格控制。《方案》中指出,新建的化工、电镀、印染行业项目必须集中入园,实行污染物集中处置,凡是在园区外选址的新建项目将一律不再审批。此外,专业园区也必须进行规划环评审查。

    《方案》还提出,启动青钢、碱业、青岛石化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和升级改造,确保全市“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的实现。并对燃煤锅炉集中区域、工业园区和供热覆盖区域实施集中供热,鼓励燃煤电厂对周边企业和城区开展集中供热。

    在能源构成上,积极推广应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核能等新能源,严控燃煤火电新增规模,“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增煤炭消费量控制在500万吨以内。

    2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将超95%

    水污染排放物的减排包括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活污水又包括城镇污水和农村污水。工业污水减排工程将实行造纸、印染等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加大印染、化工、食品饮料、水产品加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工艺技术改造和废水治理力度,确保至2015年,全市单位工业增加值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强度分别下降50%。

    城镇污水的排放,计划到2015年,市区和县级市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5%以上,全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转负荷率平均达到80%,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率达到20%,实现污泥全部无害化处理。农村将在2015年前增建50座以上污水处理设施,新建配套管网700公里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50%。

    3将建黄标车限行“电子眼”

    大气污染物减排,一方面是对电力、钢铁等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进行总量控制,到2015年,青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吨钢二氧化硫排放量将比2010年降低50%以上。火电、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全面实施烟(粉)尘深度治理。

    另一方面,机动车尾气排放也是PM2.5的主要来源。青岛市环保局表示,未来将禁止不达标车辆在青岛市销售、挂牌及转入,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强制报废。今后将建成“黄标车限行电子监控系统”,扩大黄标车区域限行范围,到2013年底前,市内七区全面禁止黄标车通行,到2015年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

    同时,推进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客运车、货运车等的集中治理或更新淘汰,推广混合动力和零排放的新能源汽车。

    链接

    节能减排,政府给钱支持

    根据规划,青岛市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将分解到各区(市)、各部门、各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排污单位,并纳入所在行政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当中。

    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公布后,工程资金从何而来成为关注的焦点。《方案》明确称,节能减排工程所需的资金,将主要由项目实施主体通过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债券融资、国际金融组织资金解决,各级人民政府应安排一定的资金予以支持和引导。各区、市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的主体责任,严格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和管理,国家和市专项资金对重点建设项目给予适当支持。

    节能减排的同时,《方案》还确定了一批“循环经济工程”,包括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城市矿产”示范基地、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园区建设、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示范推广、环保重大技术装备和产业化等循环经济重点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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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山东网 编辑:中国环境频道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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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at 2024-05-15 14:42:08, Powered By v3.1.3(MSSQ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