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拥堵,已成为当下城市顽疾。上下班高峰时段,放眼望去,车似长龙,缓慢移动,宽阔的道路不堪重负。本报不久前曾相继推出两组策划——破解经十路堵局、停车难,对济南城市交通拥堵予以报道。如何“治堵”,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相关职能部门也将陆续推新举措。本报将持续关注。
去年12月底,济南市人民政府出台《济南市鼓励公共停车场建设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土地供应、规费减免、税收优惠等八大优惠政策鼓励各界建公共停车场,这项旨在缓解省城停车难问题的《规定》自
据济南市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对新建公共停车场将实行规费和税收优惠。重点向近四年倾斜,2012—2015年新建、改(扩)建的公共停车场项目,按规定免收城市建设配套费、管网建设费(非商业经营部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须按规定结建人防工程)。对利用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包括地下人防设施)从事公共停车场经营的,以房屋原价的7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该负责人说,为了吸引社会资金,符合条件的公共停车场可以配建一定比例的商业经营面积,经过批准还可设置广告位。2012—2015年新建、改(扩)建的公共停车场项目,可按不高于总建筑面积30%的比例配建商业经营面积,并在土地出让条件中予以明确。
同时,鼓励利用地下空间,结合人防工程、园林绿地建设公共停车场。符合人防工程设计规范要求的,可按照人防工程立项。结合新建公园绿地建设地下公共停车场的,可采取“停车+商业+绿地”、“停车+商业+公园”等模式建设,但要坚持“停车为主,商业为辅”的原则。
此外,将鼓励党政机关及学校、医院、商场等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用地改(扩)建公共停车场,鼓励住宅小区增加停车泊位。据悉,公共停车场的土地供应方式主要有两种: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项目,城乡规划部门按照社会停车场用地办理用地规划手续,国土资源部门按照街巷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地;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项目,按照其它商服用途以出让方式供应土地。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提醒公共停车场报建单位,从
相关链接公共停车场建设办理程序
(一)建设单位向市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公共停车场项目建设方案(包括项目选址、建设规模、停车泊位数量、主要建设内容、估算投资及资金筹措、节能措施等)、可行性研究报告、土地权属情况、建设单位情况等有关材料。
(二)市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15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市公共停车场建设联席会议,会同有关部门对提报的公共停车场项目进行论证,并将论证意见书面告知有关部门及建设单位。
(三)经论证可以建设的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济南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理程序暂行规定》(济政发〔2005〕23号)办理相关手续。
各区受理部门的地址及联系电话
历下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城乡建设科(16层),地址:历下区解放东路99号,联系电话:0531-81791721。
市中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城建科(209室),地址:市中区建设路30号,联系电话:0531-82597370。
槐荫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城乡建设科(302室),地址:槐荫区张庄路327号,联系电话:0531-85665605。
天桥区城乡建设委员会财务审计科(212室),地址:天桥区无影山东路41号,联系电话:0531-85872908。
历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基建科(209室),地址:历城区山大北路87号,联系电话:0531-88023650。
长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政科(3层),地址:长清区清河街2168号,联系电话:0531-66589807。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建设局建设计划处(208室),地址:高新区工业南路28号,联系电话:0531-88871172,88871873。
市公共停车场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历下区龙奥大厦F422),地址: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联系电话:0531-66605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