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记者卢玉林)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制定出台了《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根据规划,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至少两名教师,其他中小学校至少一名教师接受法制教育能力培训,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专项培训要基本覆盖所有学科教师。
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制定出台了《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根据规划,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在中等学校入学考试中适当增加法制教育内容的推进规划,切实将法治理念和法律素质培养作为素质教育的基础性工作来抓。
规划指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认真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将青少年法制教育与公民意识教育紧密结合,有针对性地增加法制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应当在校本课程中增加法制教育或者公民意识教育的内容;结合安全教育、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禁毒、国防、知识产权等专题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法治实践教育活动。
根据规划,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至少两名教师,其他中小学校至少一名教师接受法制教育能力培训,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专项培训要基本覆盖所有学科教师。进一步规范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奖惩机制和保障机制,确保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每学期到校进行法制教育不少于3次。本规划完成时,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配备率应达到99%以上,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培训率应达到95%以上。
省教育厅要求,今后要完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考核机制。要结合法制教育建设计划的推进,研究在高等学校入学考试中适当增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宪法意识、基本法律原则及常识的形式和途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在中等学校入学考试中适当增加法制教育内容的推进规划,切实将法治理念和法律素质培养作为素质教育的基础性工作来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