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后,已经发布,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标志着生态环境法典编纂迈出关键一步环境保护。
《草案》共分为五编,依次为:总则编、污染防治编、生态保护编、绿色低碳发展编、法律责任和附则编,共1188条,涉及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的多个重要领域环境保护。《草案》通过系统性整合现行有效的30多部生态环境法律、100余件行政法规、1000多件地方性法规,成为继民法典之后,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文件。
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亮点如下:
1、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理念,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权益”作为立法目的之一环境保护。
2、单独设立绿色低碳发展编,《草案》结合现实需要,聚焦与生态环境保护密切相关的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环节、重要领域,设立绿色低碳发展编环境保护。
3、设立“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对”专章,《草案》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的总体要求、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责任、监测预警、通报和应急联动等设立专章进行规定环境保护。
4、赋予基层独立执法权,《草案》明确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设立的派出机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现场检查、查封、扣押、代履行和行政处罚环境保护。
5、打击环境监测造假行为,《草案》将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统一纳入第三方服务机构,规定生态环境部门针对第三方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的处罚原则环境保护。
6、新增化学物质、电磁辐射和光污染防治条款规定,《草案》规定国家对电磁辐射设施实行分类管理,根据电磁辐射排放水平及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将电磁辐射设施分为三类环境保护。
7、加强建筑垃圾、新三样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草案》规定建立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制度,制定包括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等在内的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规划,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废旧风电机组叶片、光伏组件、动力电池等产品的拆解、处置应当加强污染防治,按照规定开展精细化、无害化拆解、处置。
8、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草案》首次将发动机、铁路机车纳入监管范围,禁止生产、进口或者销售不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铁路机车、发动机环境保护。
9、着力解决油烟、恶臭、噪声等影响民生的环境问题,针对油烟扰民、恶臭扰民、施工扰民等问题,《草案》对有关部门和单位规定了一些禁止性措施环境保护。
10、《草案》对现行的生态环境相关法律进行系统性整合,生态环境法典颁布后,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清洁生产促进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10部法律,经过修订编纂全部纳入生态环境法典,不再保留环境保护。
(图源:画秋)
文/Yang 审/子舒 编/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