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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成功调解一起污染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10-08-25 09:59:01
    朝阳市环境监察局成功调解了朝阳市振东水泥厂与双塔区他拉皋镇新荒地村村民的污染纠纷案件。

    市振东水泥厂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粉尘对新荒地村王长青等22户村民的果树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引起王长青等22户村民的集体上访。朝阳市环境监察局接到上访后,非常重视该案件,马上组织监察人员勘验现场、走访村民、调查排污企业,又邀请朝阳市农业局的专家对受污染果树的损失情况进行鉴定。随后,朝阳市环境监察局组织双方召开了调解会,通过对污染纠纷双方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当事人就污染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村民共得到污染赔偿金1.23万元,振东水泥厂负责人也表示今后一定要加强管理,杜绝此类事件发生,一起污染纠纷案件得到妥善处理。事后,振东水泥厂特意给朝阳市环境监察局送来锦旗一面表示感谢,上写“为企业保驾护航,为村民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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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朝阳市环保厅 编辑:中国环境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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