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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新批23处湿地用以创建省级湿地公园
发布时间:2010-10-20 13:27:40

    近日,受省林业厅委托,省林业厅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邀请了江西农业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江西省科学院等单位的专家在南昌组织召开了2010年江西省省级湿地公园专家评审会,对各市、县报送的省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进行了集中评审。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晓浩参加了评审会,并对我省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及湿地公园的建设提出了要求。

    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省林业厅同意浮梁三贤湖、南丰潭湖等23处湿地开展省级湿地公园创建工作。

    根据《关于开展创建省级湿地公园活动的意见》(赣林护字[2010]24号),省级湿地公园必须严格按照我厅批准的湿地公园建设总体规划组织实施,湿地公园创建工作基本完成后,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我厅提交验收申请,省林业厅将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核验收(考核验收标准另行制定)。经考核验收合格的,省林业厅将正式认定为省级湿地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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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江西网 编辑:中国环境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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