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大余讯(通讯员叶兰青、董英)大余县以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试点建设为契机,强势推进章江源头生态保护,开展章江源头浮江河流域综合治理,启动樟斗茶园河流域综合治理,以及实施下垄矿山地质恢复治理工程,有力地保护了“一江清水”。
前几年,由于矿产品价格上涨,非法矿业行为加剧,给当地环境尤其是水环境造成了破坏。为规范市场秩序,保护生态环境,该县采取矿产品开采配额机制,规范开采行为,严格控制钨开采总量。同时,提高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开矿点,划分了6个禁采区,并规定章江源头一律不再设置新的探矿权、采矿权和变更(扩大)矿区范围。两年来共否决16个不符合国家政策、选址不当等项目,督促151家企业进行环评,审批生产性建设项目132个,环评率达100%。从2007年开始,大余县投入2400多万元,通过财政投资、企业补偿和社会捐助共筹资金,通过开展限期治理企业排污行为、实施人畜饮水工程、修建水利设施、复垦沙化农田、清理整治河道等6项活动,综合治理章江源头浮江河流域。该县对矿山企业按规模和面积收取矿山恢复治理“备用金”,组织实施植树复绿等生态工程。今年,新城镇、池江镇、吉村镇和内良乡先后获得“省级生态乡镇”称号。如今,大余空气质量优良率大幅提高,章江水质基本达到Ⅲ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