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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政府颁布全国首份有色行业重金属污染防治文件
发布时间:2011-11-08 14:46:32
 

113,湖南省人民政府召开加强全省有色金属行业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新闻发布会。

为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谢立发布新闻 

红网长沙113讯(记者廖洁)作为“有色金属之乡”,有色金属产业一直是湖南省的支柱产业,产业规模和综合实力均位居全国前列,在国内外有着重要影响,为国民经济建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长期以来,湖南有色金属产业亦存在着发展质量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环境污染重等一系列问题。

113召开的“加强全省有色金属行业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新闻发布会”透露,925,湖南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有色金属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湖南加快结构调整、推进四化两型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准的《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方案》的一件大事,这也是迄今为止全国第一个基于有色行业重金属污染防治而颁布的省政府文件。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谢立发布新闻。湖南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阳芳菲主持发布会。

5年内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排放量须下降50% 

《意见》对全省未来5年有色产业可持续发展提出了非常具体的目标即:到2015年,深加工产值占整个行业的比重从目前的25%增加到50%以上,而重金属污染排放量排放大幅度下降,以2007年为基准,湘江流域下降50%,其他重点防控区下降15%,重金属环境风险和污染事故得到控制,安全隐患基本消除。

规范有色金属产业环境准入多种情况不予审批 

《意见》就有色金属产业环境准入做了五个方面规定:

一、对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提出了要求。对次氧化锌生产规模小于10000/年、氧化锌生产规模小于8000/年、硫酸锌生产规模小于10000/年,和生产规模小于国家产业政策准入条件的铅、锌、铜冶炼以及铝、钨、锡、锑新改扩建等项目不予审批; 

二、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地区的有色金属新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不予审批;

三、对非工业园区的有色金属新建项目原则上不予审批; 

四、对布局不合理、环境敏感区域和群众反应强烈的项目不予审批;

五、对符合准入条件的项目遵循区域“等量置换、资源保障”的原则,严格项目前期论证和审批。 

2011年底前关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的污染物排放企业

《意见》对强化老污染治理和环境监管提出两条关键措施: 

一、依法关闭非法和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对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非法企业,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超标排放经停产治理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以及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或居民集中区达不到卫生防护区域要求的污染物排放企业,在2011年底前,一律关闭;

二、加快有色金属工业企业向工业园区聚集,对经环保部门审批,但不能稳定达标的有色金属工业企业,要在2012年底前,通过整治整合达到行业环境准入条件,并向有色专业工业园区集中。 

2013年底前,完成有色金属工业企业第一轮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

《意见》还要求大力推行清洁生产,从源头控制有色金属产业污染。2013年底前,全面完成有色金属工业企业第一轮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推动企业采用先进实用的清洁生产工艺和设备,增强工业集聚度,将行业内排位前十位企业产值占整个行业比重提高到60%,从源头上减少“三废”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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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红网 编辑:中国环境频道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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