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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酒埠江常刮“砂尘暴”——株州市特钢发展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调查
发布时间:2011-06-10 14:16:08

    工厂排出的污水首先流到数百米外的攸河,然后由攸河排往湘江的支流—洣水,最终流入湖南的母亲河湘江。水质被严重污染,不但给两岸人民生产、生活带来不便,而且每年当地会有十几个患有肺病、支气管病的患者,都让村民们胆战心惊,十分担心自已的身体健康。其中一对姓曾的夫妇更是感同身受,因为他们家离这个厂更近。在我们面前,她拿出扫把在家门前坪地上随便一扫,就扫出了一堆铁灰色细沙来,随后,她拿出一块磁铁往粉尘上一滚,竟然吸上很多粉尘,往墙壁上使劲敲也只能敲掉一部分,她说这是因为这细沙里面富含大量的铁、硫元素。夫妇俩的小孩还不到三岁,就经常咳个不停,他们现在非常担忧小孩的健康。

    村民们表示,近年来,饱受株洲市酒埠江特钢有限公司污染困扰的群众的积怨日渐增长,且与该公司之间的矛盾从没有停止过。群众代表多次向攸县人民政府和县环保局反映情况,要求依法根治这一环境污染问题,还广大居民一片青山绿水。然而,等来的答复却是继续生产,慢慢改造。

    在酒埠江镇政府部门,一位工作人员与镇领导取得电话联系后告诉记者,领导都下乡了。而镇里的另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镇长、书记在你们刚进来的时候刚刚坐车出去了。”

    再一次回到攸县县城,攸县环保局一位姓付的主管局长告诉记者,那个厂是50年代建成的老国有企业,改制后卖给了福建老板,它是市里招商引资的重要项目,又解决了县里1000多人的就业问题。有污染是事实,按政策这样的厂属于落后产能,应该关闭淘汰,但这个厂是从老国有企业接过来的,要关闭就会有很多的遗留问题难以解决。环保局已经以县政府的名义下了整改通知书。但整改一步到位很困难,付局长还介绍,该公司正在申报特钢项目。

    随后,县环保局执法队一位负责人和县宣传部同志陪同记者来到了株州市特钢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一位负责人态度粗暴,拒绝提供有关证件,拒绝介绍企业的一些基本情况,拒绝记者查看生产车间。他认为是记者把事情扩大化了,厂里排出的污水是因为限电引起的。

    现在,我国钢铁产业结构不合理,产品严重过剩,低水平重复建设堪忧。因此,国家对高能耗、高污染企业出台了有关关闭、淘汰的最后政策。根据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三十五号令第十七条规定:加快淘汰并禁止新建土烧结、土焦(含改良焦)、化铁炼钢、热烧结矿、容积3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专业铸铁管厂除外)、公称容量20吨及以下转炉、公容量20吨及以下电炉(机械铸造和生产高合金钢产品除外)、叠轧薄板轧机、普钢初轧机及开坯用中型轧机、三辊劳特式中板轧机、复二重式线材轧机、横列式小型轧机、热轧窄带钢轧机、直径76毫米以下热轧无缝管机组、中频感应炉等落后工艺技术装备。

    钢铁产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适时修订的《工商领域制止重复建设目录》、《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或依照环保法规要求,淘汰落后工艺、产品和技术。大力发展经济,决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和老百姓的健康的为代价。否则就是本木倒置,因小失大。国家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在2010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指出,对未达标及污染严重的企业该停的就停,该关的就关。

    这一系列的调查下来,也引发了我们的思考:类似像株州市特钢公司这样严重污染的企业,到底该不该关闭?这样设施老化、污染严重的“土”企业怎么能上特钢项目?它危害了湖南省委省政府乃至中央大力提倡并着力整治的湘江流域的冶理,也严重影响了攸县旅游事业的发展,更破坏了当地居民的和谐生存环境,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试问,如果工厂不改变落后的生产工艺,不配备相应的环保设施,它还有存在和发展的必要吗?如果企业都像这样,没有一份绿色责任,那何来“绿色湖南”,“绿色中国”呢?

    我们希望株洲市酒埠江特钢有限公司这样污染环境的企业能尽快整改到位,同时希望当地政府能把这种以牺牲环境的经济发展尽快扭转,造福一方百姓,能为酒埠江的生态旅游锦上添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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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环境频道 编辑:中国环境频道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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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at 2024-04-16 23:49:12, Powered By v3.1.3(MSSQ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