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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人与活人城市中心争地 人大代表联名提案制止
发布时间:2011-02-28 16:31:27

    市民政局表示一切报批手续合法依规

    省民政厅表示扩建并不知情没有为其办理过相关扩建手续

    编导来到湘潭市民政局办公室,办公室一位负责接待的同志在请示了相关领导之后,指引编导前往社会事务科办公室调查了解情况,湘潭社会事务科负责人蒋长湘直奔主题向编导明确表态:“湘潭殡仪馆招商引资扩建一事,完全依法依规进行,不存在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蒋长生解释:湘潭市殡仪馆目前存留备用的土地墓穴有限,所以为了开辟新的墓地多次四处寻找新址,但每选一处都遭到了当地村民的反对,因为中国数千年的传统思想在群众心中仍然根深蒂固,而且对于当地后续经济开发的确存在一定影响,所以开建新的墓地是难上加难,由于新址一直没能选定,无奈之下只有在原有天福陵园基础上扩建商业公墓,这样相比之下群众反对的阻力相对较小。“如果新扩建的墓地再次用完,是不是会一直不断扩大开建下去?这种开发能解决目前湘潭殡葬困局的根本性问题吗”对于编导的提问蒋没有给出正面答案。

    他表示招商引资入股开发,是给国家财政减轻负担减少开支,殡仪馆的职工人数较多负担很重,现有的经济基础不好,所以才采取招商引资共同开发的方式。对于人大代表提到的扩建墓地违反了“在长株潭核心规划区严禁新增墓地,和国家民政部的相关规定”等问题时,蒋长生认为这不是新增墓地,只是在原有基础上的扩建,虽然有民营资本入股开发,但是殡仪馆仍然是项目主管单位,所以并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编导希望调阅与扩建相关的主管民政部门及政府批文,该负责人起初表示民政局没有相关文件,后又说市民政局备案材料不全,最后又推说详细的批文编导仍要去殡仪馆才能查阅。这种玩文字游戏的问答一直持续到双方谈话的最后。

    而据市人大代表贺斗虚介绍,他和几名人大代表接到关于陵园扩建的举报,随后向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反映了此事。

    2009年7月2日,湘潭市人大城环委组织部分人大常委、城环委委员、人大代表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了民政局关于此事的汇报。

    民政局出示了一张《湘潭市殡仪馆近期建设规划》总平面图。该规划图显示,该规划总用地面积将达378余亩,将从南边的羊牯路一直往北延伸到学府路,临近湘潭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校区。

    民政局介绍说,由于城市日渐发展,将原在城市边缘的湘潭市殡仪馆包容进了城市中心区,但政府又无力将殡仪馆搬迁新址,所以同意在原址上改扩建。

    但在会上,贺斗虚以及与会的市人大代表黄常见、袁忠、周惠宗、城环委副主任王建宇对此提出反对意见,并阐述了扩建将带来的危害:1.扩建后,墓地周围几百亩土地的使用价值随之大打折扣,更会影响城市整体规划布局和区域功能定位。2.湘潭市已有占地1200余亩的湘水园陵园,有80万墓穴,可使用100年,再在市中心区域扩建墓地显然是在搞重复建设,浪费城市土地资源。3.陵园扩建违反了“建公墓应选用荒山脊地”,“不得在公路两侧建公墓”的原则。

    会后,市人大城环委在《调查会议纪要》中建议:“对陵区布点要进一步科学论证,慎重决策,规划修改完善后向社会公示。”

    墓地扩张的争议在当地引起了各部门关注。湘潭市人大代表贺斗虚表示,湘潭市已经批准建设规模超过1200亩的陵园,并投入使用,容量为80万可持续100年,根本没必要在市区内再重复建墓地。“根据省政府最新颁布的《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区建设管治规划》,核心区内将不再另设殡葬设施用地。”贺斗虚指出,天福陵园扩建项目明显违反该规定。

    贺斗虚表示现实的情况远没有为民请命的激情来得乐观,最终2010年,天福陵园扩建项目最终还是破土动工,新扩建的墓地面积有近三百亩。“为了一己之利,他们利用殡仪馆天福陵园公墓原有的省民政厅年审换发证件,调换批文概念从湘潭市政府、国土、发改委等部门取得扩建批复,这是十分恶劣的违规行为”。

    编导从湖南省民政厅了解到,该厅从未核发过湘潭市殡仪馆扩建经济型墓地的批文,对湘潭天福陵园征地建墓的事情并不知情,至于该陵园如果利用民政厅批文,从湘潭市政府、市国土、市发展委获取墓地扩建批复的,省民政厅将展开调查。

    湖南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负责人赵晨光表示,省民政厅早在2009年就下发了国家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原则上不再许可建设经营性公墓或扩大既有公墓占地面积;民政机关不再作为发起人或投资人,参与经营性公墓的建设。

    “湘潭市民政局曾多次向省民政厅打过报告,要求改扩建湘潭天福陵园,但是考虑到一些政策的限制,主管部门一直没有对此事进行批复。湘潭市天福陵园的改扩建,是没有得到上一级行政部门批准的,属于违规。”赵晨光表示,陵园扩建必须首先获取省民政厅批文,通过允许后才能向其它相关部门批地,这是前提条件。

    有专家学者认为城市中心规划区域的土地属于稀缺资源,由于交通便利方便祭拜,用中心城区的土地作为公墓用途,其公墓价格自然水涨船高,可影响的是整片地块的开发建设,公墓用地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应选择荒地,滩涂贫瘠之地等价值不高的地方,而选择在城市规划的中心地块扩建墓地,显然与违背了殡葬管理的初衷,也糟蹋了城市中心地块的商业价值,更与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的相关战略规划显然背道而驰。这起城市中心地块死人与活人争地事件,本频道仍将会继续关注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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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环境频道 编辑:中国环境频道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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