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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现场会在长沙顺利召开
发布时间:2010-12-01 14:33:58
STRONG>    创新农村环境整治思路,探索长沙环保特色模式

    近年来,为全面推进包括乡镇集中饮用水保护区划定,农村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农村乡镇建成区(中心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17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长沙市不断探索、总结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探索出以“政府主导、村民自治、城乡统筹、科学发展”为主要特色的长沙模式。农村环境整治被市委常委列为全市城乡一体化建设四大工程之一。面向乡镇、村、农户出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补助政策,截至今年10月,市财政累计发放畜禽污染治理补助2500万元、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补助4898万元、农村垃圾收集处置补助290万元。

    环保入村,理念入户,长沙农村环境展新颜

    2010年3月,环保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全国选取了三省九市(河北省、辽宁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大连市、宁波市、青岛市、武汉市、哈尔滨市、沈阳市、南京市、长沙市、贵阳市)开展为期一年半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长沙被列为首批试点城市之一。

    以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及环境宣教为重点,开创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新局面。2009年9月,长沙市政府在长沙电视台推出全国第一部环保科普电视专栏《绿色家园》,每周末播放一集,将持续两年。截至目前为止,全市环保义工累计下乡5000余人次,开展专家咨询、讲课300余场(次),向农户发放宣传手册2万余份、宣传单10万余份。农户的环保意识明显提高,居住的环境也得到了明显改善。

    自2007年起,长沙市率先在全国开展了以“新农村、新环保、新生活”为主题的农村环保行动,2007年6月在浏阳市葛家乡金塘村成立了湖南省首家“农民环保学校”, 2009年6月,长沙县果园镇农民创建了全国第一个农村环保合作社,对农村生活垃圾实行“户分类、村回购、镇中转、县处理”的模式,年均收集不可回收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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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环境频道 编辑:中国环境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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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at 2024-05-19 16:39:33, Powered By v3.1.3(MSSQ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