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命名2012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和警告、撤销、恢复部分省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决定》(豫文〔2012〕131号文件),濮阳市林业局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
濮阳市林业局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提高队伍素质的有效载体,以推进现代林业建设为中心,扎实推进文明创建活动,先后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不断加大文明创建力度,干部职工的素质、文明程度有了整体提高,促进了林业建设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一年来艰苦细致的争创活动,圆满通过了省级文明单位的各项验收工作,成功创建了省级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