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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规定 发现一个秸秆焚烧点罚县区政府10万
发布时间:2010-10-09 13:15:36



    7日、8日,郑州的天灰蒙蒙的,还有烟味,空气质量降至“轻度污染”。除了阴霾作怪,跟焚烧秸秆也不无关系。昨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连维良批示要求,加强督察力度,不间断巡查,并加大处罚力度。今后,发现一个秸秆焚烧点,郑州将对县(市、区)政府罚款10万元。

    7日早上,郑州市区及周边上空大气混浊,并伴有烟味,好多市民怀疑这是焚烧秸秆造成的。当天的空气污染指数为157,空气质量为三级2,属于轻度污染。

    昨日,郑州市区依然灰蒙蒙的,污染指数升至171,仍属于轻度污染。而根据预测,今天的污染指数为101至121,将是“轻微污染”。

    郑州市禁烧办督察发现,管城区南曹乡、新郑市龙湖镇和郭店镇、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地和机场高速两侧,有较为严重的秸秆焚烧现象。

    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连维良对此作出批示: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禁烧督察组要加强督察力度,不间断地进行巡查;加大信息日报制度,每天下午5点前将禁烧工作情况报市委督察室,同时加大处罚力度,凡发现一个焚烧点对县(市、区)政府罚款10万元。

    郑州市禁烧办昨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并设立禁烧举报电话,24小时接听和受理群众的举报,严厉查处焚烧秸秆行为,并集中力量,确保市区周边、重点交通干线、机场周围的大气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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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大河网 编辑:中国环境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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