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省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登记统计的通知 |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北京10月23日消息(陈天晓 周印)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项目的审批实施部门由教育部调整为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为做好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审批权调整后的审批和监管工作,我厅定于近期对在我省境内开展经营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进行摸底和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
1、已取得教育部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资质认定书并在我省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在我厅缴存备用金的机构;
2、已取得教育部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资质认定书,在我省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但未在我厅备案并缴存备用金的机构;
3、已取得教育部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资质认定书,拟申请在我省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在我厅备案的机构;
4、拟申请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资质的教育服务性公司。
二、需携带材料
1、教育部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资质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登记时间与地点
时间:10月25日至11月15日
地点:河南省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秘书处(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中原工学院基础实验楼614室)
联系人:曹荣铎 杨洁
联系电话:037167698118手机:15981914747
|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主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