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环保频道 地方频道-黑龙江 环境治理

|| 收藏本站

明水湿地保护区藏万亩耕地或暂停申报国家保护区
发布时间:2011-07-05 14:35:43
就被黑龙江省列为省级自然保护区,按照国家“自然保护区条例”和“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的规定,缓冲区内现有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应当停止。

    东北林业大学野生动物学院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女教师说,缓冲区内人类的频繁活动会通过食物链的传导影响到核心区的生态。

    东北林业大学野生动物学院教师:鸟类肯定不会总在核心区,鸟要吃虫子,地里有虫子它肯定会去吃,喷过农药的话,通过这种食物链肯定有影响,你看现在很多鸟类都没有了。

    明水湿地正在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如果申报成功,能够获得中央3000万元的保护资金。那么,湿地保留着几万亩的耕地还适合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吗?

    东北林业大学野生动物学院吴建平教授认为,明水湿地目前不适宜晋升国家级保护区。

    黑龙江省林业厅野生动植物保护处黄俊洋副处长指出,明水县有关部门的做法是在“欺骗上级”。

    黄俊洋:我们是不赞成把地划到核心区和缓冲区的,报到里面是不科学的,而且你是要进国家级的,不该有人为活动的,它仅次于核心区。县里要是这么做的话有点欺骗上级。

    在申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湿地竟然暗藏2、3万亩耕地,而且瞒过了上级主管部门。我们不禁要问,这些地是谁开垦的?开垦的行为合法吗?对于湿地深处这些耕地的来源,黑龙江北引工程明水站一位老职工一语道破,这些耕地都是陆续十几年由草原开垦而来的。

    老职工:一订好几十年合同,当时买的不超过5、6块钱,草原可能不让翻地,现在也都翻呢,也不管了。

    那么,这些地该谁管?是谁租出去的?记者首先采访了明水县林业局,副局长马长福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将近3万亩耕地,一部分是林业局下属林场承包出去的,另外上万亩是明水县畜牧局承包出去的。

    记者又就这个问题向明水县畜牧局核实,局长李贵清一开始表示,他本人不知道湿地深处有畜牧局的耕地,而几

[1] [2] [3]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广播网 编辑:中国环境频道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评论内容:
验 证 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匿名发表 
最新评论
友情链接


Published at 2024-04-28 21:58:07, Powered By v3.1.3(MSSQ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