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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清绿化成活率纳入政绩考核
发布时间:2010-08-16 13:57:58
    宝清县把造林绿化作为年终考核各乡镇、各部门班子和主要领导政绩的重要指标之一,对平均成活率达不到70%的,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予以免职。对完不成任务指标的单位和领导,年终不得评先优模,是后备干部的,取消后备干部资格。

    今年,宝清县计划总投资3049万元,完成造林绿化8.23万亩。其中,新造经济林和补植补造经济林总面积1.85万亩;公路绿化、铁路绿化、重点河流两岸绿化等绿色通道绿化3032亩,补植补造4860亩;城镇绿化任务500亩;村屯四旁绿化3650亩,补植补造3794亩。为实现造林绿化目标,这个县深入挖潜,拓展绿化地源,充分利用村屯四旁(村旁、水旁、路旁、田旁)的小片荒地、废弃地,植满造严。

    按照建设“山水生态园林城”的要求,采取向城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要绿”、对老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拆迁“增绿”、加大公园建设“扩绿”、开展居民小区和单位庭院绿化达标“提绿”、在沿街、沿交叉路口等节点见缝“插绿”等措施,深挖绿化地源潜力。凡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对绿化面积低于30%的项目,一律不发“两证”,一律不办理相关手续。

    宝清县将在造林标准上实现突破,打造精品林、景观林,按照“谁造林、谁经营、谁管护”的原则,明晰林木产权关系,使造林者真正成为林地的主人、林木管护的责任人。对新植幼林实行挂牌制度,登记建档,落实培育管护责任;对成林地块划分责任区,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出台优惠政策,对造林绿化用地、苗木等予以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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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黑龙江新闻网 编辑:中国环境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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