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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不达标将实行责任追究
发布时间:2010-08-16 11:06:16
    记者13日从黑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获悉,提请大会审议的全省节能减排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对未完成节能减排目标的地区将实行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制,对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有困难的地区重点加强督导。

    据了解,今年黑龙江省将严格落实“让松花江休养生息”政策,密切监控风险源,控制重点行业污染排放量,实行限期治理。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严控企业超标排放。培育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信息、现代装备制造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进一步利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围绕节能降耗和发展循环经济,组织实施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示范力度,压缩和疏导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据悉,今年将启动省级循环经济试点,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开发推广余热余压余气利用、燃煤锅炉改造、新型墙体材料、高效照明等低碳技术和产品,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工程、重点工业废水治理、燃煤电力机组脱硫工程以及重点行业结构调整项目建设进度,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农业农村、公共机构和居民生活等重点领域节能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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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东北网 编辑:中国环境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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