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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上生态湖北之旅
发布时间:2010-08-26 10:59:11
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将环境质量、总量减排等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指标,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及领导干部的业绩考核内容。强化约束,对行政不作为、完不成生态文明建设任务的地方,严格问责;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生态环境事故的人员,追究相关责任。对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在共建中共享,在绿色中前行

    生态环境质量是一项重要的民生指标,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公众的幸福感。“污水横流”的发展绝不是“幸福的发展”,“乌烟瘴气”的繁荣也绝不是“幸福的繁荣”。

    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省委省政府确立了新的发展理念:工业化进程分阶段,科学发展须一步到位。我们既要高速度,更要高质量,既要“高指标”,更要高标准,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坚持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任务,坚持当前发展与长远发展相统一,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坚持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并重,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维护和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使荆楚大地蓝天常驻、青山常在、碧水常流,使广大人民在共建生态文明中享受建设成果,在身心愉悦、环境优美、产业合理、社会和谐的绿色发展、绿色繁荣中享受美好生活。

    共建共享人水和谐的水生态系统。水是生命之源,也是湖北最大的资源优势。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恢复生机,彰显“千湖之省”的水资源环境优势,是全社会的共同期盼。加快实施长江、汉江、清江等重点流域和洪湖、梁子湖、长湖等重点湖泊,以及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等重点区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组织实施武汉城市圈碧水工程规划、大东湖生态水网构建工程和江湖连通工程等一大批民生工程,让群众共享千湖美景。加大工业企业重点污染源治理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废水排放标准,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促进环境持续改善。严格饮用水源地保护,积极推进安全饮水工程,加强城市备用水源地建设,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节约用水,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综合防治水土流失,积极推进防洪、防涝、抗旱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合理调配生产、生活用水,保证生态用水,维护水域生态健康。加强对湿地的保护,禁止开垦占用和随意改变湿地用途,充分利用湿地、坡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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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中国环境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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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at 2024-04-25 06:20:59, Powered By v3.1.3(MSSQ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