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青:加强生态保护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是摆在中国人民面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历史任务,为此,要求必须转变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以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为基础,以遵循自然规律为核心,追求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倡导环境文化和生态文明,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

    一、生态安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和谐社会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理想,其本质就是一要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二要处理好人与人的关系。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对于人类的生存与繁衍至关重要,人与自然是互相依存、共生共荣的关系,“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生态安全是人与自然和谐的基础,也是人与人和谐的前提。

    生态安全是近年来新提出的概念,我国在2000年国务院发布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中首次明确提出“维护国家生态环境安全”的目标,出现了“生态安全”的概念。从“生态安全”一词的提出至今,不同学者因不同的研究对象与研究尺度对生态安全的概念有不同的理解。从国家或全球尺度提出的生态安全概念认为,生态安全是维护一个地区或国家乃至全球的生态环境不受威胁,能为整个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从生态系统尺度提出的生态安全概念认为,生态安全是指一个生态系统的结构是否受到破坏,其生态功能是否受到损害。目前,国内一般认为,生态安全其一是指防止由于生态环境退化对经济基础构成威胁,主要是指环境质量状况和自然资源的减少和退化削弱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其二是指防止生态破坏和自然资源短缺引起经济的衰退,影响人们的生存条件,特别是生态难民的大量产生,从而导致国家的动荡。生态安全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涵:

    一是生态安全是人类生存环境的一种状态。也就是说,生态安全是生态系统满足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必备条件。

    二是生态安全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没有绝对的安全,只有相对安全。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满足程度各不相同,生态安全的满足也不相同。

    三是生态安全是一个动态概念。一个区域和国家的生态安全不是一劳永逸的,它可以随环境变化而变化。

    四是生态安全反映自然资源环境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必须保持相互协调,人口、社会经济的发展不能受自然资源环境的制约和限制,自然资源环境也不能因社会经济发展而遭到破坏和恶化。

    1、生态安全关系到国家安全。维护国家安全,确保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正常进行,是每一个国家政府最基本的职能。日益突出的全球环境危机,如全球气候变暖、臭氧层破坏、酸雨、水资源恶化、土地退化、森林危机、生物多样性减少和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与越境转移等所构成的生态安全问题,使人们认识到,生态安全一旦遭到破坏,不仅影响经济发展,还直接威胁人的基本生存条件。因此,生态安全与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政治安全一样,成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关系十分密切。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政治安全是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保障,而国家生态安全则是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政治安全的重要基础。

    2、生态安全关系到中华民族的生存和发展。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实际上也是生态环境的变迁史,更是人类与环境关系不断演化的历史。在人类文明史上,古埃及文明、巴比伦文明、古希腊文明毁灭的原因,除了战争、统治阶级的没落外,重要原因是土地失去对生命的支撑能力。我国几千年文明史中,人类与自然的矛盾从未像今天这样突出,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开始愈来愈面临资源瓶颈和环境容量的严重制约。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破坏了自然生态的再生产能力,经济的再生产就无法维持,子孙后代也就失去了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的空间。我国人口占世界的21%,资源严重短缺,生态环境极其脆弱,如果国家生态安全遭到破坏,整个国家和民族将失去基本的生存条件,后果将是不堪设想。

    3、生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生态安全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生活质量和延长人均寿命,使人们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小康社会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最关键。目前,我国的生态环境形势令人担忧,一些地方水、空气、土壤和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相当严重,生态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扭转,一些地方群众喝不上干净的水,呼吸不上新鲜空气,给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带来严重危害。因此,保障生态安全是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必然要求。

    二、我国生态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在经济快速增长、人民群众消费水平显著提高的情况下,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的趋势减缓,部分流域区域污染治理取得初步成效,部分城市和地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和人民群众的参与度明显提高。近十几年来,全国森林资源逐年增加,森林覆盖率目前已达到18.2%;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成效显著,水土流失面积共减少了11万平方公里;沙化和荒漠化防治取得较大进展,全国沙化土地面积开始出现净减少,年均缩减1283平方公里;自然保护区面积快速增长,截止目前,全国共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2349处,面积150万平方公里,约占陆地国土面积的15%,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65处,89.4万平方公里,初步形成了类型比较齐全、布局比较合理、功能比较健全的全国自然保护区网络。我国生态环境保护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但生态环境严峻的形势仍然没有改变,生态安全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1、环境污染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国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过了环境承载能力,造成环境污染严重。流经城市的河段普遍受到污染,近岸海域污染加剧,许多地方出现了“有河皆枯,有水皆污”的现象,给当地经济发展、人民生活带来了严重后果。全国有相当数量的农村人口喝不上符合标准的饮用水。1/5的城市空气污染严重,长期生活在空气质量劣于三级标准的环境中,身心健康将受到损害。1/3的国土面积受到酸雨影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危害开始显现,土壤污染面积扩大。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造成直接伤害。世界银行研究表明,在中国,慢性及障碍性呼吸道疾病肺气肿及慢性支气管炎是死亡的首因,而大气污染是主要根源之一;在中国的主要城市中,估计每年有17万多人由于大气污染的危害而过早死亡。部分地区由于水体污染造成的肠道疾病甚至肿瘤多发也已出现。

    2、生态赤字扩大,消弱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国土资源是人类生存的最基本条件,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我国水土流失面积达356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37%。水土流失已经给有限的土地资源造成了巨大威胁,每年因水土流失造成的土壤流失总量高达50多亿吨,每年有上百万吨的养分随着土壤流失,使得土壤肥力下降。50年来,因水土流失毁掉的耕地达4000多万亩,造成退化、沙化、盐碱化草地约100万平方公里。沙化土地面积有174万平方公里,90%以上的天然草原退化,土壤质量和生产力下降,造成一些地区人民生活和生产条件的恶化,甚至丧失。内蒙古阿拉善地区,由于沙尘暴影响,许多地区已失去生存条件,2.5万人成为生态灾民。云南、贵州和广西三省(区)石漠化地区由于环境不断恶化,部分区域已完全失去生存条件,贵州省有30万人被迫搬迁,广西已有20多万人迁徙。

    3、物种资源破坏,制约人类社会长远发展。目前,作为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物质基础的生物多样性受到越来越严重的威胁,大量生物物种资源面临濒危或灭绝。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发布的“2004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单”表明,1/3的两栖类动物、1/2以上的龟类、1/8的鸟类和1/4的哺乳动物正面临生存威胁,目前全球15000多个物种,包括脊椎、无脊椎动物以及植物和真菌正在消失。

    我国的生物种类正在加速减少和消亡,濒危或接近濒危的高等植物达4000-5000种,占高等植物总数的15-20%。联合国《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列出的740种世界性濒危物种中,我国占189种,占世界总数的1/4。据有关专家估计,目前我国的野生生物物种正以每天一个种的速度走向濒危甚至灭绝,农作物栽培品种数量正以每年15%的速度递减,还有大量生物物种通过各种途径流失海外。已有近500种外来物种入侵我国,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1200亿元左右。

    任何一个物种或基因一旦从地球上消失,是不能用任何方法再创造出来的。这将大大增加自然生态环境的脆弱性和大大降低自然界满足人类需求的能力。对生物物种资源若不及时保护和合理利用,必将威胁到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

    4、自然灾害频发,造成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由于生态恶化,生态系统功能衰退,导致自然灾害加剧。据不完全统计,历史上我国发生大范围较严重的旱灾多年平均为每两年一次,而1951-1990年,旱灾平均每年达7.5次。1998年,长江、松花江、珠江、闽江等主要江河发生了大洪水,这场洪水影响范围广,持续时间长,洪涝灾害严重,据统计,农田受灾面积2229万公顷,死亡4150人,直接经济损失2500多亿元。2006年4月16-18日的沙尘暴,影响范围达200多万平方公里,受害人口达2亿多。

    三、加强生态保护,保障国家生态安全

    中国生态环境恶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自然原因,更有人为因素,主要是长期沿袭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和资源不合理开发利用。同时,一些地方的环境和资源保护监管薄弱,重开发轻保护、重建设轻管护,也是造成生态恶化的重要原因。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发展,人口增长和资源开发利用对生态环境的压力越来越大,国家生态安全面临更加严重的威胁。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1、规范国土空间开发秩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要根据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规范国土空间开发秩序,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结构,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实行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从源头上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国家要对自然保护区等禁止开发区域,依法实行强制性保护,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的干扰,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对重要生态功能区这样的限制开发区域,要坚持保护优先、适度开发,因地制宜发展资源环境可承载的特色产业,加强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对重点开发区域要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壮大经济规模。对优化开发区域要改变依靠大量占用土地、大量消耗资源和大量排放污染物来实现经济较快增长的模式,提升产业结构层次。通过分区定位,分区开发,分区管理,有目的地约束人们的经济社会行为,改善人与自然环境的矛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2、完善生态保护政策法规, 拓宽资金投入渠道

    要坚持以环境优化经济增长的方式,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生态保护经济政策体系。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研究制定下游对上游、开发区域对保护区域、受益地区对受损地区、受益人群对受损人群以及自然保护区内外的利益补偿政策,积极探索建立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共享机制,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拓宽资金投入渠道,解决生态保护资金短缺问题。要制定综合性的生态保护法,同时,还要抓紧研究制订有关生态保护的专门法律、法规,如《自然保护区法》、《生物安全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条例》等,这样才能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行政。

    3、建立生态监测评价体系,提高环境监管水平

    一要建立国家生态安全的监测、预警系统,及时掌握国家生态安全的现状和变化趋势,为国家提供相关的决策依据。二要制定国家生态安全的评价标准,对国家生态安全状况进行总体评价,并定期发布国家生态安全状况,让全社会直观、形象地了解我国的生态环境状况,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关注度。三是各地要根据当地生态环境状况,建立和完善适应当地的生态安全预警和防护体系。

    4、强化资源开发环境监管,防止人为生态破坏

    坚持保护优先、防治结合的原则,重点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从源头上防止生态破坏。要依法加强对水、土地、森林、草原、矿产、海洋、旅游等自然资源开发规划和项目的环境管理,切实加强中小型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管。要严格控制破坏地表植被的开发建设活动,重点控制农牧交错区的土地退化和草原沙化。要加大生态保护的执法力度,对一些涉及面广的资源开发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环保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行动,联合查处。

    5、提高全民生态安全意识,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要提高人们的生态安全意识,在全社会开展生态安全教育和宣传,使每一个公民都意识到保护生态环境是公民的基本义务。要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从一点一滴做起,积极开展环保公益活动,弘扬环境文化,倡导生态文明,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各级政府及其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生态安全意识,实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协调,形成合力,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地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伟大事业。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主管
Published at 2024-03-28 19:33:57, Powered By v3.1.3(MSSQ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