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乡镇饮用水源地基础调查与评估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

    根据《省环保局关于开展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与评估工作的通知》(鄂环办[2009]42号)和《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快乡镇饮用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7月底之前要求上报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数据库、保护区划分方案及电子地图,现将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自乡镇水源地调查评估工作开展以来,各级环保部门克服重重困难,通过共同努力,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目前,荆州、黄石和仙桃已按要求全部提交数据库和图集;襄樊、孝感、神农架等地基本完成调查评估工作,并提交了部分数据;武汉、十堰、宜昌、鄂州、随州、恩施等市已基本完成基础数据调查工作,数据尚未提交;黄冈、咸宁、荆门、潜江、天门等地市部分水源地的数据调查工作尚在进行当中。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地市工作进展较慢。已经按要求提交所有数据的仅有荆州、仙桃和黄石3个地市,其它地市还未完全提交,个别地市甚至还未完成水质监测任务,国家要求我省8月底前完成调查报告和数据的上报,时间非常紧,各地市工作进度直接影响我省是否按时保质完成国家试点任务。

    2、调查数据问题较多。一是对水源地超标原因分析的不明确,未能弄清超标的具体原因和存在问题。二是监测数据的准确规范问题。部分水质监测数据存在明显异常,甚至不符合情理,需要重新复核。

    3、数据库录入不规范。部分地方数据库填写存在空项,未按要求填写完整;某些数据格式填写不符合规范;污染源填报时未注意单位,存在异常值;水质监测数据不全等。另外部分县市在进行数据录入时出现违规操作,给后续的数据核查、汇总工作带来一定的不便。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和要求

    1、加强督导检查。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确保8月25日前完成数据审核上报工作。为按时按质的完成本次调查及评估工作,我厅拟根据各地市工作进展情况将分片区选择典型地区饮用水水源地进行实地监督检查,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及时总结问题,提出应对方案。

    2、严格质量审核。为了保证本次调查及评估的数据准确、规范,将严格按照环境监测的质量保证要求,对调查数据进行严格审核,对存在问题的进行重点复核,确保本次调查与评估的质量。对于地下水源地中重金属等指标超标问题请到当地地矿部门进行核实,剔除地质背景原因后由地市抽测;地表水水源地中重金属超标的由当地监测站重测,地市监测站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抽测;氨氮等其他指标超标的水源地,分析不出超标原因的要进行重测。

    3、做好验收考核工作。我厅已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一定资金的支持,省技术组将对各地调查评估工作逐个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按单个水源地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并对工作开展的好的地方和个人予以表彰;对未按期完成任务,影响全省工作进度的地方予以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主管
Published at 2024-04-20 19:42:00, Powered By v3.1.3(MSSQ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