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张家口市安排部署“四清四化”活动。即在全市农村开展以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和路障、清危房,绿化、美化、亮化、净化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这次活动旨在利用三年时间,通过深入开展农村“四清四化”活动,打造出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幸福乡村,建立起规范有序、常态管理的工作机制,激发起农民热爱家园、自我管理的良好社会风尚。活动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原则,部门协调、全力攻坚原则,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原则,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原则,统筹兼顾、科学实施原则,社会扶持、共同推进原则。
为保障活动深入开展,市委、市政府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市、县(区)两级财政将安排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开展“四清四化”活动。市财政安排300万元,作为“四清四化”活动的奖补资金。同时,安排本级专项资金200万元,支持农村环境治理。
(王翠莲焦磊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