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河北省在推进绿色建筑的工作中,坚持打基础、出实招、抓典型,迈出一行行实实在在的脚印。
一是制定《方案》积极推进。为了推动全省绿色建筑的发展,规范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河北省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方案》。该《方案》包括总则、组织管理、申请条件及程序、监督检查及附则,共五章二十三条。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分为“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评价标识的申请遵循自愿原则。省建筑节能办负责组织一星级和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申报、专业评价和专家评审工作。该《方案》的印发实施,标志着河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正式“起航”。在此之前,该省已成立“河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共分7个专业组。
二是下发《意见》科学指导。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推进绿色建筑示范小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通过开展绿色建筑示范小区建设工作,促进全省绿色建筑及城乡建设的持续健康发展。绿色建筑示范小区建设的工作目标是:全省设市城市(11个设区市、22个县级市)都要建设1个10万平方米以上的绿色建筑示范小区,单体建筑至少达到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一星级要求。到2013年,每个设区市至少建设1个、县级市力争建设22个绿色建筑示范小区。开展创建绿色建筑示范小区活动,将对推动全省绿色建筑发展产生重要影响。据悉,这一活动在全国也具有“先例”的意义。《意见》明确,绿色建筑示范小区建设的工作原则是: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示范引路、总结推广。选择设区市和条件较好的县级市率先开展,在示范的基础上逐步推开,建立并完善绿色建筑规划、设计、建设、管理、评价标识等政策、标准和技术体系。加强绿色建筑示范小区宣传推广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