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提速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河北网

    日前,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北省“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我省将全面提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速度,提高设施运行管理水平。到2015年,全省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5%,其中设市城市达到90%以上、县城达到80%、建制镇达到40%。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设市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县城及建制镇达到30%。

    《规划》确定的建设任务中,建制镇新增污水处理能力将大幅提高。“十二五”期间,全省规划新增污水处理规模中,设市城市新增75万立方米/日、县城新增11万立方米/日、建制镇新增69.2万立方米/日。同时对出水水质达不到一级A排放标准的原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大力改造除磷脱氮功能欠缺、不具备生物处理能力的污水处理厂。全省规划改造污水处理规模258.1万立方米/日,其中设市城市188万立方米/日、县城53.6万立方米/日、建制镇16.5万立方米/日。全省规划新增污水管网4528.1公里,新建排水管网应采用雨污分流制。

    《规划》提出,河北省将由各设区市统筹建设相对集中的污泥处理处置设施,优先解决产生量大、污染隐患严重地区的污泥处理处置问题,全省规划新增污泥处置能力34.7万吨(干泥)/年。积极稳妥地推进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全省规划新增再生利用能力110.2万立方米/日,再生水用途主要为工业生产、城市杂用和景观环境,其中用于景观环境的再生水量不超过用于工业生产和城市使用再生水量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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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at 2024-05-15 15:00:45, Powered By v3.1.3(MSSQ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