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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12-12-10 14:25:13
 

近日,天气阴沉、寒冷,但新乡市卫河公园东面的沿河市场上却热闹非凡,特别是其中的鸟市,顾客和商贩的讨价还价声不绝于耳。突然,人群中一阵骚动,只见几名林业执法人员突然亮出证件,当场收缴了一只野生斑鸠和4只野生画眉鸟。野生斑鸠被立即放飞,野生画眉(担心立即放飞会导致其死亡)被送至市人民公园。一名史姓商贩的经营证照和鸟笼被执法人员没收。 

在行动现场,新乡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闫玉福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近段时间,湖南、天津、江西、广西等地相继发生盗猎候鸟、猕猴等恶性事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现象在局部地区有所抬头,特别是盗猎、出售、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突出。为坚决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新乡市决定从11291231,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当日,林业执法人员还对中原路、金穗大道东段的一些饭店进行了突击检查。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的违法行为有,一是利用投毒、网捕、枪击、下套等手段,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的行为;非法收购、加工、经营、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利用汽车、火车等非法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的区域有,一是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迁徙停歇地、迁徙通道等野生动物资源集中区域,我市主要有原阳、封丘、长垣县沿黄湿地、滩区,卫辉、延津黄河故道湿地等;二是卫辉、辉县山区等本地非迁徙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三是野生动物集贸市场、驯养繁殖地、花鸟市场、皮毛市场、药材市场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场所;四是非法加工、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窝点、饭店、宾馆等餐饮场所和野生动物制品生产厂家;五是火车站、长途客车站以及流动中的客车等重要部位。 

 

新乡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闫玉福带队执法检查行动 

 

新乡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市森林公安局局长任建智在进行执法活动 

 

执法活动现场 

 

检查饭店经营场所 

 

检查饭店经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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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省林业厅 编辑:中国环境频道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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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at 2024-05-19 06:02:25, Powered By v3.1.3(MSSQ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