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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9时许,记者和黎安村委会干部陈某取得联系。陈某介绍,上个世纪80年代末港门坡岭地被县、镇国土部门规划为宅基使用地,后来一部分黎安村村民因没有土地修建房屋,多次向村委会反映此事。考虑到现实情况,2009年经村委会干部集体讨论,决定批转港门坡一部分土地给村民使用,当时所定的收费标准为每125平方米收3000元,共有10户村民交纳了相关费用。2009年底一部分村民提出要修建房屋,村委会再次召开会议,会议讨论决定让10户拟修建房屋的村民再补交一笔费用。
陈某说,港门坡林地作为宅基地形式批转给村民使用,是村委会干部集体讨论所作的决定,当时批转时村委会干部确实不知道该块林地已经申请办理了林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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