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一古董商涉嫌诈骗被公诉
作者:佚名 来源:兰州晚报

    本报讯家住酒泉市肃州区泉湖乡的杜某以低价从外地购买了两件仿造工艺品,分别冒充汉代青铜器提梁卣、周代青铜器卖给俞某,骗取人民币67400元,所得赃款全部予以挥霍。近日,杜某已被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

    杜某是以摆地摊卖古董为生的摊主,一次他在陕西一个古玩城花6000元买了两件仿造的工艺品,回到酒泉后便萌生了利用这两件仿造工艺品发财的想法。

    2009年11月,俞某到南关汽车站古董地摊闲逛,当他逛到杜某的地摊前时,杜某神秘地告诉俞某他家中有一件古董,是汉代青铜器提梁卣,并邀请俞某去他家鉴赏。俞某听完杜某的话后十分动心,便随杜某一起来到他家。杜某介绍说是一件汉代青铜器提梁卣,市场价30万元,因两人是好朋友,愿意低价出售给俞某。第二天,杜某打电话给俞某再次要求谈价钱。俞某再次来到杜某家,以4万元的价格购买了该青铜器,由于当时带的钱不够,只付给杜某37400元钱。几天后,俞某再次闲逛到杜某的地摊前,杜某又神秘地告诉俞某他还有一件周代的青铜器,市场价格100万元。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俞某以3万元的价格购买了杜某所说的周代青铜器。

    经过网上专家鉴定,俞某手中的两件古董均为河南制造的仿造工艺品,两件加起来价值不到1000元。案发后,杜某的家属主动赔付了俞某损失的人民币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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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at 2024-04-26 16:41:27, Powered By v3.1.3(MSSQ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