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水利厅了解到,“十一五”期间,广东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加快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大力发展水电绿色能源,取得了显著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十一五”期间,22个县累计发电量479.67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了1619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140万吨。
22个县列入国家计划
完成总投资190亿元
“十一五”期间,广东有22个县列入国家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累计完成电源、电网等工程建设总投资190.33亿元,新建和改造小水电装机105万千瓦;新建和改造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628万千伏安/3000公里,新建和改造10千伏及以下配电工程376万千伏安/9242公里,低压线路31809公里。为推进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广东省建立了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分管副省长为召集人。各有关县(市)成立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各级政府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共同协调和解决电气化县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以电代柴保护环境
有效减少碳排放量
随着水电资源不断开发利用和供电网络的完善,农村生活用电保证率逐年提高,部分农村群众实行以电代柴,减少了森林砍伐,水土流失得到缓解,植被和生活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形成了“以林涵水、以水发电、以电养水、以电保林”的良性循环。与此同时,水电发电量的增加,间接减少火电耗煤量,从而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十一五”期间,22个县累计发电量479.67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了1619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140万吨。
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加快山区脱贫步伐
各地因地制宜,把建设农村电气化县与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