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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生态城市
发布时间:2011-05-06 13:37:41
    作为首批荣获“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的珠海,在建设特区30年过程中,十分注重在保护生态环境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生态环境,从而积累了宝贵的环境财富,建立了良好的生态环境品牌,先后荣获“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联合国人居中心授予的“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

    据悉,2007-2010年,珠海环境质量情况总体保持良好,空气污染指数保持优良水平,各项污染物浓度平均值满足国家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全市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保持在60dB以下;实施“双十百绿”工程,新改建绿地超过50万平方米,种植树木超过70万株,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保持在40%以上;逐年实施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11223”工作模式坚持环境强市

    珠海之所以在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能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得益于多年来形成的一套有效的“11223”工作模式,即“一条底线”、“一票否决”、“两个抓手”、“两个转变”、“三种机制”。

    珠海政府坚守“蓝天白云、青山绿水”这一底线,不允许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换取一时的经济发展。政府建立了重大决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公众参与制度,形成环境与经济协调、持续发展的新机制和新格局。环保工作被纳入各级党政“一把手”重要工作进行考核,定期检查、公开通报、实行“一票否决”。

    环保规划和立法是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两个重要抓手:新修订的《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已全面实施,已完成《珠海市“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重污染行业污染治理规划》、《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等环保规划,并加快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工作,积极推进区域环境保护一体化建设。

    珠海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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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珠海特区报 编辑:中国环境频道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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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at 2024-05-19 20:15:07, Powered By v3.1.3(MSSQ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