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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火灾隐患“零容忍”
发布时间:2011-01-18 11:55:26

 

    南方日报讯 (记者/段思午)昨日,东莞市委办发出紧急通知,要求迅速开展全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整治行动将一直持续到3月底。

    按照通知要求,各镇(街)、各职能部门要按照消防监管责任,迅速在本行业、本部门、本系统内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建设部门重点对在建工地,安监部门重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油站、油库,消防部门重点对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各公安派出所重点对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村(社区)重点对辖区内工厂企业、“三小”场所、出租屋进行排查整治。

    在排查整治过程中,要结合冬季火灾和亡人火灾特点,重点对高层、地下建筑、“三小”场所、出租屋、各类工厂、设在商住楼内的集贸市场进行排查,彻底掌握上述场所基本情况及消防设施情况,找准并彻底消除隐患根源。全部排查工作须在1月27日前完成。

    通知提出,要以“铁的手腕、铁的面孔、铁的纪律”整治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对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零容忍”,对排查出的“二合一”、“三合一”场所,要坚决取缔,绝不遗患成灾。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对相关单位要实施“三停”,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属于重大火灾隐患的,要列为2011年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对象,由政府牵头落实整治。1月31日前,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必须完成全部一般性火灾隐患的整改任务,并提供其余隐患整改时间表。

    东莞市政府将制订出台火灾隐患有奖举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镇(街)也要参照市政府的做法,制定切实可行的火灾隐患有奖举报机制,尽快实现全民参与火灾隐患整治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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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中国环境频道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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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at 2024-05-19 20:26:33, Powered By v3.1.3(MSSQ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