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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河道“肠梗阻”
发布时间:2010-08-16 14:13:19

    ■目前珠三角网河区河障达170多个,面积达13万亩,严重影响防洪、水生态环境和航运安全

    ■广州市水务局一份资料显示,造成广泛影响的2010年“5·7”内涝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河涌内的河障

    ■原来洪水位是50年一遇,遇到河障后水位异常壅高,可能会达到100年一遇或更高

    ■河障土地使用权属相当混乱,关系错综复杂,整治难点在于设障主体多元化及如何建立补偿机制

    “珠三角河网上目前有170多个河障,如果不及时清理,50年一遇的洪水水位,就有可能被抬高到100年一遇,现在不整治,8-10年后情况将难以逆转。”日前,广东省水利电力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专家接受南方日报记者专访时,忧心忡忡地表示。

    近日,省人大珠三角地区河障整治调研组在广州、佛山、中山和珠海等河域调研时发现,河道内盲目无序围垦滩涂、种植作物、修建厂房码头,人为设置河道障碍、与河争地的现象十分严重。

    省水利部门和相关专家指出,这些河障严重影响和改变珠三角网河区的河流地貌、河水流态和水文特性,缩小河道行洪断面、延长出海口距离;如果不及时整治,将造成洪水下泄不畅,洪水水位异常壅高,改变河道分流比,导致城市内涝、咸潮、水环境恶化等各种水害频繁发生,直接危及珠三角地区防洪安全。

    据悉,省人大对此高度重视,已经把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河障整治情况的报告》列入2010年监督工作计划。

    河障向河要地规模化市政化

    河道行洪区内农作物成片,工厂、码头、养殖场随处可见,近半河道被挤占……调研过程中,河障分布密集且规模化的现状令人触目惊心。

    据了解,珠江三角洲网河区河流纵横,水网密布,上承三江径流,下纳南海潮汐,是世界上最复杂的网河区之一,肩负着渲泄珠江全流域洪水的重任。

    专家指出,人类活动特别是围垦河道、占用河滩地,引起该地区河道自然条件显著变化。据统计,珠江三角洲网河区自佛山三水区思贤滘至出海口门40多条水道上,影响防洪的河障多达170多个,面积约13万亩,平均占用河道宽约62米,严重影响防洪、水生态环境和航运安全。

    李家沙水道和洪奇沥水道、西海水道与古镇水道是西、北江交汇节点,对排洪尤为重要,但河障在这两地却尤为猖獗。

    记者随调研组在顺德与番禺的界河李家沙水道看到,绵延2045米的堤围外侧(即河道行洪区内),修建了几十个鱼塘,占用河道最大的地方,接近河面宽度的一半,河障面积达283亩,主要用于养鱼、养鸭、养牛等养殖业。

    而在李家沙水道顺德一侧的2.4公里堤围外侧,分别建有码头、2层办公楼,还有像仓库模样的建筑物。在办公楼的不远处,有一大片香蕉园,园边还立了一块由当地政府的“基本农田保护区”标示牌。此处河障的面积达415亩,且都建在河道行洪区内。

    据调查统计,在李家沙水道10公里范围内,就有6处河障,面积达1176亩,平均占用河道宽度80米,占河道总宽度近1/3。

    在古镇水道入口的上部,南浦子围把西海水道左河道围成滩地,主要用于养殖,围内有南浦鳗鱼养殖场、南浦砖厂等;在古镇水道入口的下部,滩地从西海水道的元山延伸到入口处的马鞍山处,其发展以工厂企业为主,滩地面积约247.8亩;进入古镇水道后,左岸滩地上工厂企业林立,右岸滩地则以鱼塘养殖为主。根据调研,西海水道至古镇水道,共有河障5处,严重影响河道过流能力。

    位于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的洪奇沥水道,在2.5公里的河道内,围起面积达261亩的河障,占用河道平均宽68米,主要用于养殖、种植果木等。

    有预测称“伶仃洋100年后将变成伶仃河”,100年是否准确未能量化,但河障却令此趋势加速。省水利厅有关资料显示,整个西、北江网河区河道被不同程度挤占缩窄。出海口门区域的滩涂过度围垦,珠江几个出海口门———磨刀门、横门的延伸长度都超过10公里以上。围垦面积越来越大,对滩涂的利用也从以前的种植、养殖等农业领域发展到建房、建厂,向河要地、围河设障出现规模化、市政化态势。

    危害

    城市内涝的罪魁祸首

    俗语说,你不给洪水出路,洪水就不给你活路。广东历年的洪水和内涝情况也昭示,与水争地,将会付出沉重代价。

    省水利厅有关负责人指出,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省发生了多次大洪水,都出现河道“肠梗阻”:珠江上游洪水很快下泄至珠江三角洲,在三角洲受阻,水位异常壅高,难以下泄至大海,导致珠江三角洲网河区的河流长时间处于高水位运行,威胁堤围安全,对整个珠三角地区构成巨大的防洪压力。这都跟三角洲网河区的河障密切相关。

    近年来,城市内涝已成为珠江三角洲地区洪涝灾害的主要形式,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河障同样是其中的罪魁祸首。专家指出,河障壅高洪水位,影响和阻碍城市排水系统,使城市雨水无法自排,引发内涝。

    广州市水务局一份资料显示,造成广泛影响的2010年“5·7”内涝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河涌内的河障。

    更可怕的是,河障会影响三角洲地区河道的分流比,削弱河道排洪能力,引发新的生态问题。有资料显示,目前珠江三角洲八大出海口门中,东四门和西四门的分流比,有朝不利方向变化趋势,应引起高度警惕。

    专家表示,维持珠江三角洲网河区、特别是西、北江网河区河流健康、协调、有序和平衡发展,对确保珠三角防洪安全至关重要。

    《珠江三角洲网河区河障调研报告》指出,一条水道的多个河障对洪水的影响,将会波及整个三角洲河网地区,河障也会提高洪水频率。比如,原来洪水位是50年一遇,洪水遇到河障后洪水位异常壅高,可能会达到100年一遇或更高,对于地势低洼的珠江三角洲平原地区,这种影响对防洪安全增加了巨大压力和风险。

    专家表示,河障还将加剧咸潮灾害,另外,水环境也与河障扯上关系。

    “河障与各种水害密切相关,有牵一发而动全身之态势”,省水利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资深专家表示,通过清理、整治,恢复河流自然流态,对三角洲防洪安全非常重要。

    困局

    河障权属复杂治理难协调

    据了解,除了早期小部分有简单整治外,这170多个河障绝大部分目前基本处于未清理状态,也未有一个推进时间表。这主要由于河障的整治,涉及多个部门,关系错综复杂,主要难点在于设障主体多元化及如何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

    据《研究报告》指出,“从调研河障土地使用权属看,河障上大部分土地的使用者,都有土地使用凭证(即经过国土部门批准),只有少部分土地使用者没有使用土地的任何凭证;甚至部分河障被划为基本农田保护区。而根据我国现行有关国土、河道管理的法律法规判断,现有使用者占用河障土地的行为又是不合法的。因此,这些河障土地使用权属状况相当混乱。”

    省人大代表,资深律师吴青指出,设障主体有当地政府、村集体、企业或个人,有些河障被当地政府列入基本农田保护区,这就给清障带来很大的困难。《水法》规定,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但有些河障在《水法》颁布前就存在,并在《水法》颁布后有继续扩大的情况,如何科学界定这些河障是否违法,成为清障的难点。对《水法》颁布前已有的河障,整治时需要作出合理的补偿,有些河障的年产值达6~7亿元,补偿资金由谁出,补偿机制如何建立,这又是清障的另一个难点。

    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专家林振勋表示,涉及拥有土地使用证的河障清除往往需要国土部门协调,而如果被划为基本农田保护的河障更需要国土部门配合调整,进行异地开发占补平衡。他建议,由省成立协调小组统一牵头监督,并将清障任务层层下达各市、县,甚至纳入当地政府的考核指标体系,各地水利、国土等部门协作完成,从珠三角各市的GDP来看,从地方财政划拨一部分作为清障的资金并不成问题。从长远来看,通过修订《珠三角岸线控制规划》和编制《珠江三角洲综合治理规划》,对各河道的控制宽度,哪些河滩禁止利用、哪些限制开发、哪些可以利用逐一标明。

    治理

    应尊重历史建立长效机制

    国家、省、市各级政府历来对珠江三角洲的防洪安全高度重视,相继出台的各种规划、意见和措施,都提及整治三角洲网河区河障问题,确保防洪安全。

    2007年4月27日,国务院在批复的《珠江流域防洪规划》中指出,“严禁对河道、河口和湖泊的侵占与无序围垦,已经侵占和违规围垦的,要按有关规定实行退田还河(湖)、退田还滩”。

    2008年12月,国务院批准《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明确要求“继续实施珠江河口整治工程”。

    据悉,省水利厅把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行动,组织技术力量调研并编写《珠江三角洲网河区河障调研报告》,认真配合省人大开展珠三角河障整治专题调研活动。

    早在2001至2004年,省水利厅就开始实施“1999年珠江河口疏浚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简称“99方案”),拉开了珠江河口整治的序幕,先后投入3.1亿元进行退堤开卡和河道疏浚整治,取得一定成效。

    “99方案”实施以来,在横门导流堤和民众导流堤形成后,横门北汊左汊(水道)和洪奇沥水道水流的夹角得到优化、调整了水流流态、减轻洪奇沥水道洪水顶托压力,有效改善河口行洪纳潮条件。省水文局监测表明,洪奇门开卡部分堤外冲刷明显,底部平均有3米左右冲刷,有效提高了行洪能力。

    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专家表示,西、北江交汇节点的河道对排洪尤为重要,今后将对李家沙水道到洪奇沥水道、西海水道与古镇水道的河障优先规划,优先整治。

    此外,为建立河道通畅的有效机制,省人大农村农业委员会负责人指出,清理河障应尊重历史,科学论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在清理旧障的同时,杜绝新障的出现。

    据了解,省人大、省政府正在考虑通过立法,解决三角洲河障等影响防洪安全的有关问题。

    专家表示,解决河障问题,应健全相关协调管理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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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中国环境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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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at 2024-05-19 10:40:37, Powered By v3.1.3(MSSQ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