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夜间施工管理。严把夜间施工项目审批关,凡不是工艺需要或不会影响建筑物主体质量的申请,坚决不予批准。加强夜间巡查制度,增加夜查频次,对未经审批擅自夜间施工及审批后未按规定要求施工的单位,依法立案查处。
二是强化安静居住小区创建力度。认真组织符合创建条件的小区开展安静居住小区创建活动,进一步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截止目前,垫江县已成功创建市级安静居住小区2个,正在创建市级安静居住小区1个。
三是强化噪声达标区创建和巩固力度。加大噪声达标区扩建力度,继续巩固噪声达标区建设成果,进一步提高县城区噪声达标区覆盖率。截止目前,我县共创建噪声达标区面积11平方公里,覆盖率达80.89%。
四是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日常监管。在加强对环境噪声管理防治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结合“12369”环保投诉热线,掌握群众诉求,认真剖析查找源头,及时解决噪声污染问题,有效促进“治噪”工作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