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力推进环境质量改善。重庆市将通过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制定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新的环保“五大”行动计划等,促进环境质量的全面改善,确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环境指标的全面达标。
二是积极服务经济发展。主动靠前服务,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的先导、扩容、增效和倒逼作用,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对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支持重大项目尽快落地;同时,严格环境准入,对产能过剩而资源消耗大、环境污染重的行业,严格确定总量控制目标和环境准入标准,促进产业和产品结构优化、升级,真正实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目标。
三是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大力推进农村环境整治试点示范,以环境质量的显著改善促进新农村建设,使农村环境质量变化与新农村建设相得益彰;加强农村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保护好农村的饮用水源、推动农村尤其是人口集中场镇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着力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四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环境保护是重大民生问题,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切实保障环境安全;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保障群众的环境权益;重点加强重金属和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防治,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努力适应人民群众宜居安康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