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出台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
作者:佚名 来源:重庆市环保局

 

      

近日,《綦江日报》头版头条全文刊载了经綦江区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先后审议通过后发布施行的《中共綦江区委、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此《决定》着眼于解决当前环保突出问题,详细规划了全区“十二五”环保工作,和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五年环保工作“始终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基本原则、“力争到2014年成功创建市级环境保护模范区,到2016年成功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区”的目标任务以及“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加大环境污染治理、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强环境监管力度、动员全民参与环保”等重点举措。在为环保工作提供政策和制度方面保障的同时,也为发展受制于资源环境这一问题提出破解之策,实现了经济与环境的“双赢”。 

作为“服务决策,关注民生”核心党委机关报《綦江日报》的全文刊载,表明该《决定》已成为新时期綦江区环保工作的重要指南,力促新区经济与环保协调相融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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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at 2024-05-19 18:46:04, Powered By v3.1.3(MSSQ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