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环保当赞违法改车当罚
作者:佚名 来源:重庆日报

    “环保达人”蒋桂山近日来到重庆,高调现身解放碑,这是他环保旅途的第233站。但他却因为擅改车辆、未按规定悬挂车牌被重庆渝中区交巡警罚款扣分和扣车。(7月18《重庆晨报》)

    对此,网络上各执一词,有力挺蒋桂山的,说他抛家别口,义务宣传环保,精神可嘉,希望重庆警方能够高抬贵手,法外开恩。也有网友认为,不管是什么样的出发点,做什么样的活动,首先必须知法守法。不能一方面做宣传环保的形象大使,一方面成了违法行车的反面典型。

    笔者认为,蒋桂山宣传环保当赞,违法改车当罚。

    从道德角度来看,蒋桂山行为可嘉可赞。他卖掉餐馆,于2007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这天从浙江温州出发,怀揣着“我吃素我健康,我环保我快乐”的环保理念开始了宣传环保的环游中国之旅。一路上,他用光了积蓄,所以每到一个城市,都靠唱歌、变魔术、擦鞋等为生,同时积攒路费到其他地方宣传环保。尤其那辆怪异的“地球车”,成为他吸引公众的一大招牌。

    但是,蒋桂山一路宣传环保的“地球车”却是擅自改装、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的车辆。我国的《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道德只可彰显,但不可挟持法律,更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难道因为蒋桂山宣传环保,就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毫无疑问,他的行为也必须受到法律的规范和调整,违法改车就当受罚。

    蔡正奋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主管
Published at 2024-05-20 15:47:53, Powered By v3.1.3(MSSQ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