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罚代“伐”,公益林成了谁的利益林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环境频道

 

河南省内乡县板场乡青竹村是豫西南伏牛山腹地的一个山区行政村。近年来山区农户依靠香菇种植致富一方,但由于地处世界地质公园(宝天曼)及天保工程范围,所属的生态公益林禁止采伐。从香菇种植中得到实惠的农户只能从外地购买锯末(种植香菇的营养基)进行香菇种植,发展山区经济。然而,2009年——2011年该村两委换届之后,在村支书兼护林员、村会计兼护林员的鼓励带动下,青竹村民大肆采伐公益林林木粉制锯末种植香菇,导致该村大部分山林受到严重破坏。按照该村种植香菇袋数推算2009年——2011年每年滥伐林木1000立方以上。与此同时,村干部不给农户任何凭证,按照种植香菇数量以每袋0.2元向农户收取费用,以2011年该村农户种植香菇36万袋计算,收费7万余元。村干部以此0.2元“口头采伐计划(农户称)”名正言顺的组织村民滥伐林木,对生态公益林进行肆意破坏。 

摇摇欲坠的内乡县省级生态公益林标牌 

2012327,河南省内乡县板场乡青竹村区域山林200余亩的成片山林被从根锯断,不能利用的树枝散落一地,现场一片狼藉,整个景象触目惊心。据当地村民介绍,就在去年这里还是树木茂密旺盛,正午时走在林中阳光都照射不到,与现在凄凉的秃山形成鲜明的对比。村民惋惜的指着一棵约十公分的树桩对我们讲到:像这一棵栎树,需要1520年才能长成这样,但滥伐者不到三分钟就可以锯断,而粉成锯末之后也仅仅是能够种到10袋左右的香菇,发展农村经济和保护环境哪个更重要? 

 

河南省内乡县板场乡青竹村区域山林被毁林现场1 

 

河南省内乡县板场乡青竹村区域山林被毁林现场2 

板场乡青竹村张会计兼护林员,向他了解生态公益林受到如此滥伐,生态坏境受到严重破坏的情况,身为护林员的他是否知道时,张会计回答道:你们说的情况都知道,对滥伐情况严重的村民,已经通过森林公安进行处理。对于村民连年伐树粉锯末的事情,已经向村民收取每袋0.2元的费用,并且钱款已全部交给乡里和县林业局。具体一共有多少钱,时间长已经记不清了,想知道可以去乡里问…… 

在板场乡党委政府所在地,只见到了乡农业中心一名工作人员睡眼惺忪,告知领导都不在。又先后电话联系到了乡党委书记、乡长及分管的乡人大主席。各位乡领导相互推诿,种种理由不愿出面说明情况。随后又联系到了内乡县林业局分管护林的副局长,这位副局长以赶不回县局婉拒。 

根据内乡县林业局下发的相关文件,护林员由村申请、乡复核、县林业局确定,每月发放几百元的工资。护林员职责是向社会宣传森林法规、预防森林灾害,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一切违法犯罪行为,该县还规定护林员必须每天进山巡逻,发现毁林事件当场制止的同时,必须立即向乡林站及县林业局报告。以内乡县板场乡青竹村小辽沟毁林案件为例,当地群众在毁林发生之初就向村干部、乡林站举报,最后一直举报到县林业局,结果是毁林持续时间一个多月,毁林200余亩,砍伐成树2800余棵,幼树不计其数。试问由县林业局确定的护林员克尽职守了吗?村干部尽到义务了吗?乡林站监管到位了吗?县林业局履行职责了吗?森林资源遭到严重破坏,又有谁承担了责任?结果是:护林员无需看护山林每月领着薪水;滥伐的林木加工成锯末种植香菇后,村里以每袋0.2元标准收取的“口头采伐计划”费部分村里留成;乡林管站(乡政府职能部门)收到费用又接受了毁林者的宴请;县林业局收到了所谓的“计划费”;县森林公安也收到了毁林案件当事人的罚款。毁林案件就是这样“合理合法”了。就这样在天保工程范围内的鼓励毁林---计划收费---案件罚款---再继续毁林周而复始地上演着,形成一个堂而皇之的利益链,护林员---村干部----乡政府---林业局(包括森林公安)在这个利益链条中,他们的护林---监管---护法的角色彻底变形了。以至于当地百姓在一级级干部的蛊惑下,到现在还不知道每采伐一颗天然林都是违法的,都是与国家政策相悖的。这样的“合理合法”比人们常说的“放水养鱼,钓鱼执法”更明火持杖,更影响恶劣后患无穷! 

沿着蜿蜒在山间的水泥路一路走来,这是政府铺就的村村通,致富路,看到了路边成排的香菇棚,看到了写在山体上“保护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标语,看到了因山体滑坡摇摇欲坠的内乡县省级生态公益林标牌,感慨万千,在这个利益链下,这里的山还能绿多久,一千多万南阳人民引以为荣的宝天曼世界地质公园还能绿多久?一亿多河南人民维护实施多年的天保工程又何以为计!现在春暖花开,正是植树的大好时机,而河南南阳内乡县,形成利益链的如此毁林,政府在干什么?中国环境频道将继续关注。 

(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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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at 2024-03-28 17:30:13, Powered By v3.1.3(MSSQ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