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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发“五大招”力保今年一季度空气质量
发布时间:2016-01-14 12:02:58
    新华社北京1月13日电(记者杨维汉、崔静)记者13日从环保部获悉,环保部部长陈吉宁要求,各地要制定切实可行方案,用硬措施、硬办法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他提出,要从五个方面采取针对性措施,保障今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

    据了解,2015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考核细颗粒物的六省市PM2.5平均浓度比2014年下降10.4%,特别是1月至10月,在气象条件与2014年同期相比略有不利的情况下,区域整体下降比例达16.2%。

    “这份成绩来之不易。”陈吉宁说,“但也要看到,进入供暖季以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连续出现5次重污染过程,影响范围大、持续时间长、污染程度重。除受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外,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力度不够、针对性不强也是重要原因。”

    陈吉宁强调,面对今年厄尔尼诺现象频发高发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当务之急是要采取更具针对性措施,保障第一季度空气质量。

    一要切实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统一京津冀城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从严启动应急响应,按可能发生的上限发布重污染天气预报信息,在出现“爆表”等极端情况下,及时启动最高级别应急措施。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严厉打击违法排放行为。对重污染应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确保应急预案措施落地到位。

    二要强化监测信息共享。实现监测数据实时上报,加快国控监测点位上收,提高预测预报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三要加强“高架源”污染管控。一季度前完成对国控“高架源”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实时公开监测数据,对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停产整治。强化信息公开,环境保护部将按季度向社会公开长期超标的国控企业名单,接受公众监督。

    四要严格机动车监管。强化机动车环保专项检查,加大营运车辆抽检力度,抓典型、严处罚。

    五要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执法检查。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聚焦“散、小、乱、差”企业和“工业大院”,对违法排污和不能限期达标排放的小企业坚决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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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新华社 编辑:webmaster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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