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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建立大气污染防治部级协调机制
发布时间:2013-12-09 10:59:12
    本报北京12月8日电(记者刘世昕)在刚刚过去的这一周,我国中东部地区遭遇大面积灰霾污染,多地启动了应急方案。12月6日,在这样的背景下,全国大气污染防治部际首次协调会在京召开。

    今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为进一步推动全国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国务院批准由环保部、国家发改委等多个部门组成全国大气污染防治部级协调会机制。

    据介绍,《大气十条》发布以来,全国已有20多个省份组织召开省(区、市)委常委会议和省(区、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北京、天津、河北、上海等10多个省(市)发布了本地区的《大气十条》实施方案,北京、天津、河北等省(市)出台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与各区县和有关单位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也已全面启动。

    环保部部长周生贤说,建立大气污染防治部际协调机制,对统筹协调和动员各方面力量治理大气污染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各参与部门要从指导督促落实《大气十条》、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强化部际交流与合作、建立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切实发挥好措施联动、信息共享和统筹协调的作用,加快推进《大气十条》各项措施的落实,努力改善空气质量。

    周生贤说,当前北方地区已全面进入采暖期,今冬仍可能出现连续性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气象条件,大气污染防治任务非常艰巨,需要各方面通力合作。在当天的部级联席会上,环保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和北京市对今冬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分工。

    周生贤介绍说,环保部将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重污染天气。要重点从严格控制燃煤污染、深化扬尘等面源污染治理、强化工业企业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测预警体系、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等方面着手,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强化对全国尤其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指导,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人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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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青年报 编辑:webmaster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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