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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五项措施切实加强环保法制宣传
发布时间:2013-09-05 09:01:09

  近日,宿迁市司法局按照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服务转型发展十项措施》的通知要求,就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法制宣传工作机制进行专题研究,找准法制宣传与环境保护的切入点,出台五项工作措施,切实把环境保护法制宣传落到实处。

  一是将环境法制宣传列入“六五”普法的重点和考核内容,明确以“依法保护环境、依法治理环境”为主题,大力宣传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公民环境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政府、企业和公众的环境法律素质,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全面推动法制宣传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是成立环境保护法制宣传协调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围绕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探索和把握新形势下环境法制宣传教育的特点和规律,注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性,及时发现、培养、推广先进典型。

  三是深入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重点宣传《水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切实组织好“世界环境日”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做到早计划、早安排,全面提高公民的环保意识。

  四是加强党员干部、行政执法人员等重点人群的环境保护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岗位培训、业务考核,实行持证上岗等措施,使他们熟悉和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引导他们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开展环境保护管理。

  五是坚持把服务人民群众作为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环境法治实践活动,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地参与环境保护,维护自身合法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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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法制网 编辑:yangchun5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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