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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宣传“两高”司法解释预防警示企业环境违法犯罪
发布时间:2013-09-04 10:50:57

  中国环境报讯 为有效保护环境,从严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6月17日出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解释》对环境污染犯罪明确了新标准,降低了入罪门槛,更加注重行为犯罪,可操作性强,破解办案难题。为了让每一个企业更好地理解和遵守新出台的《解释》,知晓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发生,环境保护部近日组织编制了预防环境污染犯罪宣传手册,已陆续下发给重点监控企业。

  宣传手册突出实用性,力求通俗易懂,使企业人员通过阅读这本宣传手册能够知法、懂法、守法,希望惩治环境污染犯罪就像高悬在企业头顶的一把利剑,时时刻刻给以深刻的警醒,成为永远不能碰触的“高压线”。

  宣传手册的主要内容包括《解释》的原文、条文解读和适用难点解析、刑法相关规定等,并附4个环境污染犯罪典型案例,以及企业主要环境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与司法解释衔接的图表。为便于企业理解《解释》新增或修订的关键性条款,如定罪标准和从重情节等,宣传手册还对相关条款配发了比较直观的图画。

  首批宣传手册的发放量约12万册,发放对象为重点排污企业,如国控重点污染源、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以及部分省控重点污染源、市控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部要求各级环境监察机构在1个月内将宣传手册免费发放给相关企业,同时有针对性地对企业进行环境法律法规和预防环境污染犯罪的宣传讲解。

  此外,为做好《解释》宣贯的配套工作,环境保护部还下发了《关于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通知》(环办函[843]号),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切实提高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履行法律赋予环保部门的职责,规范衔接工作程序,完善衔接工作机制。通知明确了重点查处的环境违法行为类型,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案件移送提出了明确要求。近期,环境保护部还将与公安部联合发布加强环保公安执法联动配合工作的意见,两部门重拳出击形成合力,共同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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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环境报第1版 编辑:yangchun5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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