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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应对PM2.5作出回应
发布时间:2013-01-15 14:36:06

各城市灰霾天不断增多,控制PM2.5及大气污染防治变得刻不容缓。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 黄海华 张晓莹


  2011年10月以来,北京等地多次出现灰霾天气,社会反响强烈。PM2.5作为灰霾“元凶”,开始进入公众视野,成为社会热点。PM2.5到底是什么?在立法层面又该如何应对呢?


  1 PM2.5是什么?


  颗粒物是空气质量监测中经常使用的概念,按大小分为三种:PM100(总悬浮颗粒物)、PM10(可吸入颗粒物)和PM2.5(细颗粒物)。《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规定,PM2.5指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2.5微米的颗粒物,也称细颗粒物。2.5微米还不到成人头发丝粗细的1/20,人的肉眼是看不到的。


  PM2.5来源复杂,从形成过程看,既有直接排放的一次污染,也有某些气体污染物在空气中氧化生成细粒子的二次污染。


  一次污染主要来自燃烧过程,如煤炭、汽油、秸秆的燃烧和垃圾焚烧等,还有建筑施工等扬尘、工业粉尘、厨房烟气等。引起二次污染的气体污染物主要有:燃煤锅炉排放的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化工行业、溶剂涂料使用的挥发性有机物等。

  据有关资料,北京大气中的PM2.5有22%源于机动车尾气排放;17%源于煤炭燃烧,如电厂、锅炉排放;16%源于扬尘;16%源于工业喷涂挥发,如汽车喷漆、家具喷漆;4.5%源于农村养殖、秸秆焚烧;还有24.5%来自北京周边省市。


  2  社会为什么普遍关注?


  PM2.5成为社会热点,深层原因是我国总体环境形势严峻,环境污染事件屡屡触动社会的敏感神经,环境污染已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直接原因是PM2.5影响到了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基本生活,使公众产生普遍担忧。助推因素是环保部门公布的同期空气质量评价结果不能完全反映大气污染的实际状况,与群众直接感受不一致。


  现阶段PM2.5污染突出,与我国处于快速工业化过程的特定发展阶段相关。经济高增长带来能源高消耗,煤炭年消耗量持续增长,已超30亿吨。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已超过两亿辆,其中50%左右是汽车。煤炭燃烧和机动车尾气排放总量的增加与PM2.5污染日益突出有着直接联系。


  PM2.5对光的散射和吸收作用很强,较高浓度的PM2.5会使人看不清物体,觉得大气呈乳白色或灰色,灰霾天由此产生。PM2.5由于粒径小,人的呼吸器官对其起不到过滤、阻拦作用,在三类颗粒物中,对人体健康影响最大。有专家认为,PM2.5进入人体后,直接到达支气管和肺泡,甚至进入血液,其吸附的重金属氧化物等致癌物对人体危害很大(PM2.5也因此被称为可入肺颗粒物)。据称,在欧洲,PM2.5每年导致38.6万人死亡,使欧盟国家人均期望寿命减少8.6个月。


  群众直观感受与空气质量评价结果不同的主因是,PM2.5以前未被纳入空气质量评价指标体系。随着PM2.5污染的加重,只反映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PM10污染状况的监测数据必然与空气质量实际状况有不小差距。另外,监测取值方法也会导致一些感觉偏差。


  2012年,美国驻华使馆的监测数据,比北京市环保局发布的同期数据严重得多,加剧了社会担忧和误解。数据不同的主因是取值方法不同。他们公布的是处于闹市的使馆所在地PM2.5每小时均值,北京采用的是国际上通行的全市PM10等污染物的24小时均值,这也是美国国内使用的方法。美国驻华使馆发言人也表示,整个城市的空气质量是无法通过单一空气监测站的数据得出的,他们公布的数据与北京官方公布的数值没有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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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环境报 编辑:中国环境频道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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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at 2024-04-29 11:53:14, Powered By v3.1.3(MSSQ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