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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确定环境犯罪入罪门槛
发布时间:2011-09-16 13:21:20
N-US>3类环境刑事案件的范围、入罪门槛,环保警察侦破环境刑事案件将有法可依。

哪些情形属于污染环境罪? 

一直以来,滇池的保护与治理是昆明市环境管理工作的重点之一。细读《意见》不难看出,《意见》着重围绕污染环境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采矿罪3大方面做出了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且以保护滇池为中心。 

《意见》中规定了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将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的规定,以污染环境罪定罪处罚。

《意见》还明确列出了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包括:致使公私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的;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5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伤亡2500株以上的;其他致使“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致使水体、土地、大气受到污染,治理费用所需金额30万元以上的等12种情况。 

近年来,昆明市不断通过工程治污的方式治理滇池,同时也开展了生物技术治理,封湖禁渔就是其中一项工作。每年,昆明市都向滇池投放鲢鱼、鳙鱼、高背鳍为主的几百万尾鱼苗。这些鱼以浮游生物为食,对维系水体生态平衡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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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环境报 编辑:中国环境频道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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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at 2024-04-19 10:30:36, Powered By v3.1.3(MSSQ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