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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试行告知执法
发布时间:2010-09-13 12:47:56

    中国环境报记者钟兆盈通讯员周再纳

    9月2日,浙江省杭州市半山和北大桥环境整治办执法人员,赶赴浙江理想门业、杭州新远见模具制造有限公司等企业,在事先已告知的前提下进行环境执法检查。这是杭州市环保局开创的一种“环境告知执法”新形式,试行已经近半年。

    近年来,杭州市环保系统不断创新执法思路,积极探索实施公开、公平、便民、高效的执法模式。今年初,在浙江省乃至全国范围内首推“环境告知执法”新制度。

    “环境告知执法”就是在对企业开展环境执法前,环境监察部门通过邮寄信函告知、书面送达告知、电话约定告知、发送短信告知、媒体公告告知、召开会议告知、约谈企业法人等多种方式,向企业明确告知其环境保护的责任和义务,环境执法的时间、对象和主要内容,以及环境违法的处理和要求,事先给企业打“预防针”。

    此举不仅成为公开执法、公正执法的有效途径,还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守法意识提供了平台;增强了对企业的威慑力,并督促企业自觉守法;不仅体现了以人为本、服务企业的理念,还使得环境执法更加到位、更加有力,环境执法的教育、警示、预防作用更加明显,实现了环境执法强制性、服务性、互动性的有机统一。

    企业自主环境意识明显提高

    今年4月,杭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在全市污染减排专项执法中,率先在全市开展了“环境告知执法”。在执法检查前,向全市489家燃煤锅炉企业和400家COD减排重点企业邮寄了执法检查通知书。

    之后,杭州市环境监察人员检查企业93家(次),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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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环境报 编辑:中国环境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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