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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改革排污收费制度
发布时间:2010-09-06 10:36:52
市环保局大东环保分局作为沈阳全市排污收费改革第一批试点单位之一,以求创新为动力,以抓规范为核心,以打基础为重点,以“四个推行”为突破口,带动其他排污收费改革内容的实行和落实,通过半年的探索和实践,实现了“依法核定,足额征收,排污者主动缴费”的目标。

    公示不做表面文章

    推行排污收费公开公示。大东分局公开不遮遮掩掩,公示不做表面文章,在内容上,将排污收费的法律依据、标准、种类、计算方法、缴费方式、处罚规定一一进行公开,把监察大队责任区划分、监管人以及相关电话等全部告知企业。同时,对缴纳排污费企业的申报、核定信息等定期进行公示。在形式上,多渠道地向社会和服务对象进行宣传。

    采用在市局外网公开公示,在分局设立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和排污收费公示栏公开以及印发、邮寄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公开公示。在措施上,做到及时将审核后的排污申报表返给企业,将排污核定结果按时邮寄或送达企业,对企业提出的异议和问题在公示前必须解答清楚、处理到位等,确保了排污收费公开公示的效果。部分企业反映:排污收费的公开公示让企业管理者对环保工作有了新认识,解除了过去存在的许多误解,企业与企业之间也不再相互猜疑和攀比。

    推行排污收费相关文书邮寄送达。邮寄送达,即收费人员在后台核定、核费后,将核定结果和缴费文书交由第三方(邮局)直接送达排污者手中的一种送达方式。过去,大东分局一直采用人工送达,工作量大、效率低下。今年沈阳行政区划调整后,大东区区域面积达100多平方公里,区内企业有2300余家,如果再沿用人工送达,不仅会增加行政成本,现有人员也难以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为此,大东分局全面推行邮寄送达工作。分局自筹资金、自行联系快递公司,重点研究了邮递送达、签收、回执凭证保管等相关细节工作。推行邮寄送达以来,先后向200余家企业邮寄了核定通知、缴费文书和收费改革宣传单等资料。从效果上看,企业签收后通过邮局将回执送到监察大队,送达时间及时,签收的回执法律效力完备。同时,也避免了因当事人躲避或拒签等给监察人员增加额外工作量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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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环境报 编辑:中国环境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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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at 2024-04-25 12:13:09, Powered By v3.1.3(MSSQ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