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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改革排污收费制度
发布时间:2010-09-06 10:36:52

    辽宁省沈阳市环保局今年出台了《关于全面开展2010年排污收费改革工作的意见》、《2010年排污费征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排污费征收改革工作的通知》3个文件,以“实事求是、循序渐进、便于操作、试点先行”为原则,结合全市各区域实际,积极推动排污收费改革工作。

    沈阳排污收费改革通过取消排污收费的年度计划指标,确立指导性指标,规范了收费程序,创新了收费工作方法,实行了阳光收费,结束了夹包收费的历史。

    截至8月16日,全市共申报企业10704家,比去年同期增加2006家,增长比例为23%,排污费收费额非但没有下降,反而半年净增1200余万元,创历史同期最好水平。

    阳光收费规范收费

    为确保排污收费改革工作规范操作,在推进排污收费改革工作上,沈阳突出了创新排污收费工作机制。

    创新公开公示机制,组织各单位,把排污申报情况在局内、外网公开公示,为依法规范收费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大东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于洪分局设立公示板、触摸屏,向社会公开公示排污核定、排污费征收情况,接受公众监督,收效明显。

    创新告知与送达渠道,变排污收费驱车送达为邮寄送达的方式,节省了人力物力财力,解决了法律文书签收难的问题,提升排污收费的效果。采用邮政特快专递和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排污核定通知书、排污费缴纳通知单,使行政成本大为降低,更解决了以前法律文书签收难的问题,提高了工作效率。

    创新缴费方式,大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于洪3个区实现银行缴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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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环境报 编辑:中国环境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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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at 2024-04-26 07:21:43, Powered By v3.1.3(MSSQ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