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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节能降耗未完成主要领导可撤职
发布时间:2010-08-04 14:51:06
    本报南宁8月3日电(记者庞革平、谢建伟)记者在日前闭幕的广西年中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上半年,广西单位GDP能耗同比上升2%以上,与全年下降3%的目标差距很大,节能降耗形势较为严峻。目前,广西正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抓好节能降耗工作,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将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责任,实行严格的行政问责,直至撤销职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郭声琨在会上透露,今年上半年,广西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增速分别高达31.3%和8.0%。同时,二氧化硫排放量同比增加13.68%。要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难度很大。

    自治区主席马飚在会议上表示,下半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必须以铁的纪律确保全面完成。“十一五”末,各地区节能目标完成的情况要算总账,完成任务好的,要给予奖励;没有完成任务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的责任,该处分的要处分,直至撤销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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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中国环境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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