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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合同能源管理要定好规则
发布时间:2010-07-31 10:40:27
    前不久,国家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并决定2010年安排20亿元,用于支持节能服务公司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针对当前合同能源管理实践中的有关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

    记者:国家近期出台的政策,将对合能能源管理及节能服务产业发展起到哪些作用?

    李佐军:推出这些融资、财税等方面的针对性举措,将有助于解决合同能源管理推广中的资金短缺及财税的政策扶持问题,但也要避免陷入这样一个误区:就是过多地强调技术、资金、项目等“物的因素”,而忽略制度、规则的制定。只有首先把规则、秩序确定了,才能优化资源配置,从整体上提高效率。

    记者:您如何看待合同能源管理?

    李佐军:经济学最核心的东西就是“发展、效率、分工、制度”。也就是说,产业的发展来源于效率的提高,效率的提高来源于分工,而分工的推进又来源于制度的安排。

    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实质上就是针对交易双方在责、权、利方面的安排,是让节能主体和中介机构建立一种有序的分工,符合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是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方向。

    记者:如何认识和解决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诚信问题?由政府提供担保是否可行?

    李佐军:这种诚信问题,是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缺位,使诚信者得不到奖励,不诚信者没有受到处罚造成的。此外,不诚信者没有受到应有的道德谴责,自然也会助长这种行为。

    解决的办法在于建立第三方介入的一整套机制,让交易信息透明公开,有相对独立的中介机构参与。例如建立类似证券交易的“交易所”就是一种办法。

    合同能源管理本身就是以市场化运作为基础的,由政府提供担保是不得已的办法,短期内也许还行,时间长了就不利于市场发展。因为具有我国特色的强烈官本位意识,并不能保证这种担保是真正公平、公正的。

    记者:如果一家企业成功实施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其它企业并不一定跟进,榜样的力量失灵了,这一问题该怎么解决?

    李佐军:这里既有个体观念问题,也有社会观念问题。企业在运作的过程中,首要任务就是解决主要矛盾。如果企业的能源成本不高,挣钱又容易,节能降耗就成了它的次要矛盾,企业主的主要精力就会集中于解决主要矛盾上,而不是节能降耗。

    企业主既追求经济利益,也追求社会认同感。如果整个社会认为省一元钱不如赚一元钱,那么企业主忽视节能的重要性也是有社会根源的。只有提高全社会的节能意识,改变畸形的价值观念,才能真正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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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中国环境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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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at 2024-05-07 22:58:27, Powered By v3.1.3(MSSQ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