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环保频道 新闻资讯 环境执法

|| 收藏本站

大连加强安全隐患风险源监控
发布时间:2010-06-25 09:27:46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从即日起,辽宁省大连市对全市环境安全隐患风险源进行拉网式排查,以全面准确地掌握风险隐患的种类、数量和状况,建立风险源数据库。
据统计,大连市共有环境安全隐患风险源单位681家,其中国家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企业555家,涉及石油加工、炼焦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等行业。
 
据介绍,大连市这次大规模的拉网式排查的重点放在以下4类企业:第一类是管理不善,以及发生各类突发事件情况下可能导致环境污染的企业;第二类为石油加工、炼焦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和医药制造业企业;第三类为超标排放以及长期排污积累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企业;第四类为排放污染物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
 
通过排查,大连市环保局一方面将全面准确地掌握风险隐患的种类、数量和状况,建立风险源数据库。另一方面将全面落实风险源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制度,对没有预案的风险源单位,责令其限期编制。
 
对已有预案的风险源单位,
 
大连市按照《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及相关要求,对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进行检查。确保每一家企业都有切实可行的环境应急预案,实现对风险源的动态管理。
 
大连市环保部门将严格项目审批,加强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从源头上防范环境风险。对环境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措施不落实的,将不予批准试生产和进行环保验收。
 
同时,大连市环保局将加强对超标排放以及长期排污积累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企业,特别是排放的污染物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的监管。
 
据介绍,大连市环保部门还将加强对风险源企业的隐患整改和后督察,建立和完善风险源监察档案。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要求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位于环境敏感区域内的整改无望的风险源企业,责令搬迁或关闭。
 
<script>var para_count=1</script>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中国环境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评论内容:
验 证 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匿名发表 
最新评论
友情链接


Published at 2024-03-29 03:25:40, Powered By v3.1.3(MSSQL)